简介:“国家自主性”作为“回归国家”学派关于国家问题的一个重要概念,是研究现代国家建构与政治发展的不可或缺的视角。在不同的社会情境下,国家拥有自主性的程度及其影响不同。在灾害场域,国家通过清晰化与简单化的政治动员,优先对受灾群体进行政策供给、资源救济与分类治理,并通过对资源分配与救灾过程的强力监控,确保社会整体利益的均衡,以稳定政治秩序,体现出明显的自主性特征。但是,国家维稳理念的异化、地方政策执行的变通及政权的“经营性”也在挑战着国家自主性。对中国来讲,重构国家自主性应以国家治理的现代化为根本,以地方政权建设为基础,还原政府的法治特性并重塑其服务品格。
简介:军休工作是一项与时俱进的服务管理工作,传统服务管理方式难以完成新时期赋予的新任务,需要新的载体丰富服务内容,满足军休干部日益多元化的需求。目前。浦东新区军休中心军休干部具有年龄结构差异大、整体素质较高、涉及行业广泛、社会资源相对充足等多重特点。在实际军休工作中,需求与服务管理之间的矛盾日益显现。如何整合军休干部自身资源,发挥中心自身优势、满足军休干部自身需求,更好地为构建和谐社会发挥作用,是当前军休工作发展过程中值得探索的重大课题。浦东新区军休中心在实际工作中打破常规,积极尝试,逐步探索出一条以“项目化”管理为核心的发展新模式。
简介:对财产征收的研究见证了日益增多的私法与公法的互动。学界和实践界争论的焦点往往集中在对征收的补偿。《欧洲人权公约第一议定书第一条》常常被引用作保护财产权的依据,然而征收补偿并没有在第一议定书第一条中特别注明。许多学者的探讨和欧洲人权法院的判决倾向于支持市场价值是最好的公平补偿主张。[2]但这种采用"市场"方法来研究财产征收也被一些学者批评为没有考虑"财产的公民性"和"社会责任"。本文在法经济社会学理论的框架下,从社群的视角探讨市场的方法,社会的方法和人权保护的方法分析财产征收的局限性,并提出从社群的角度出发,强调互惠性的征收补偿。这也有助于促进私法与公法在财产征收方面的有效互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