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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应当以暴力犯罪来严格界定与限制修订后的刑法所列举的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等犯罪,认为对这些犯罪无论采用什么手段实施都可以实行特殊防卫

  • 标签: 司法认定 特殊防卫 犯罪范围
  • 简介:规范法学的地位是由其方法论即规范分析方法奠定的。规范分析方法由合法性分析、规范性分析和实效性分析构成。合法性分析用来评价被分析的对象是否符合实在法;规范性分析用来检视法律权利语句和法律义务语句的清晰性和逻辑性;实效性分析用来判断逻辑语义上的法律秩序在多大程度上转化为实践行动中的法律秩序。规范分析方法一方面可在纯粹的规范法学领域进一步完善,另一方面也可超越规范法学领域,为其他学科研究对象提供方法论。

  • 标签: 规范法学 合法性分析 规范性分析 实效性分析 适用范围
  • 简介:如果动产抵押的登记具有对抗抵押物所有权的善意受让人,该条规定了当事人未办理动产抵押登记时该动产抵押的效力,未经登记的动产抵押权的对抗以下第三人

  • 标签: 动产抵押 抵押第三人 第三人范围
  • 简介:内容提要:医生所实施的医疗中止行为通过“以作为实现的不作为”理论可以解释为刑法上的“不作为”。如果医生不负有继续医疗的“作为”义务,就不会符合杀人罪的构成要件。所以,当患者的客观状况或主观状况解除了医生的医疗义务时,医生就不再负有“作为”义务,此时的医疗中止行为就是合法的医疗行为。其法律依据在于“医疗义务的界限”和“患者的自我决定权”。

  • 标签: 医疗中止 医疗义务 自我决定权
  • 简介:职务侵占罪是司法实践中一种发案率较高、危害较普遍的侵犯财产类犯罪,但理论和实务界对该罪构成的理解与适用存有很大争议,争论的焦点主要集中在对该罪主体范围的界定上。笔者在此基于对职务侵占罪衍生根源的认识,从立法沿革、刑法理论和司法解释的不同角度出发,谈一下对界定本罪主体的粗浅认识。

  • 标签: 职务侵占 主体范围
  • 简介:《工人日报》2008年5月27日报道,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统计局日前联合发布的《2007年劳动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统计公报》显示,2007年末,我国参加城镇基本医疗保险人数比上年末增加6579万人.而基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参保人数均比上年末增加1300万人以上。

  • 标签: 社会保险 《工人日报》 社会保障事业 基本养老保险 社会保障部 国家统计局
  • 简介:律师可以为金融业提供全方位的法律服务。归纳起来,律师为金融业的服务范围大致如下:第一,提供法律咨询,宣传有关的法律、法规,提高金融业的法律意识。可以毫不武断地说,目前金融业的法律意识与市场经济的发展很不相适应,特别是其领导层、实力派。他们习惯于使用贷款权、结算权、发放票证权等,现金融手段为某种政治经济特权。不少人想用法律来规范自己的行为,又不知法律规范。有的在金融业务中吃了亏,受了挫,不知道怎样用法律手段来保护自己,等等。所有这一切,都需要加强对金融业法律知识和法律意识的普及和提高。第二,帮助金融业把好贷款关。贷款是专业银行和信用社的主要业务,也是资金孽息的主要渠道。除政策银行外,银行发放贷款

  • 标签: 金融业 服务范围 金融机构 法律意识 律师 法律手段
  • 简介:财政部《基本建设贷款中央财政贴息资金管理办法》已于日前下发。贴息资金实行先付后贴。根据办法,可获贷款贴息的基建项目原则上应为中央级大中型在建项目,以及经国务院批准设立的国家级高新技术开发区内的基础设施项目。其中,大中型项目的划分标准为经营性项目总投资在5000万元以上、非经营性项目总投资在3000万元以上。

  • 标签: 贷款贴息 基建项目 财政部 非经营性项目 高新技术开发区 大中型项目
  • 简介:入世后,与劳动关系联系密切的社会关系日趋多元化、复杂化、紧张化,劳动法的调整范围与人权保障、社会稳定以及劳动法价值实现的程度的内在联系也越发密切,而我国劳动法的调整范围却存在不当扩大和缩小的问题。为履行已签署并获批准的国际公约义务,我国应借鉴欧盟及美国等国的立法经验,将隐蔽的雇佣关系纳入劳动法的调整范围,将社会保险关系纳入社会保障法范畴。

  • 标签: 劳动法 调整范围 扩大 缩小 雇佣关系
  • 简介:科学界定公民参与审理案件范围是目前我国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从域外情况来看,世界主要国家公民参与审理案件的性质和类型并不完全相同,但也具有共同特点,即公民参与审理案件范围是相当有限的,通常仅限于审理具有重大社会影响或者可能引起较大社会争议的案件,其他普通案件由职业法官直接进行审判。我国人民陪审员参与审理案件范围有待进一步合理设计,笔者主张的基本思路是:陪审员只能参与审理特定范围的极少数案件;陪审员参与审理的案件应当集中在具有重大社会影响的刑事案件;可以采取'法律规定+当事人选择'模式确定我国陪审制的适用范围

  • 标签: 公民参与司法 案件范围 比较分析 改革思路
  • 简介:网络社团是依一定的志愿,由其成员自愿组成,可独立处理其事务,在互联网上开展表达性活动的,非政府非营利的组织。对网络社团实施法律规制时,应谨恪权益平衡的法律精神。网络社团法律规制的范围是其表达行为和符合四大条件的结社行为。网络社团法律规制的基准是“紧要”标准和“基本”标准。

  • 标签: 网络社团 网络结社权 表达自由 法律规制
  • 简介:作为研究行政违法行为检察监督的理论起点,检察权的法律性质有待厘清。检察机关对行政违法行为的监督范围大体经历了起步、发展和完善三个阶段,而各地规范性文件对行政违法行为的检察监督范围表现各异,处于各地各办的状态。针对行政违法行为的检察监督主要存在范围边界不清、各种监督之间的界限不清、检察监督范围各异等现实困境,需要遵循与行政违法行为检察监督范围相适应的原则、勘定检察监督与其他监督的边界、确定检察监督的具体范围和重点领域,从而促进我国法治政府建设的同时实现行政检察监督制度的同步构建。

  • 标签: 行政违法行为 检察监督 监督范围 比例原则
  • 简介: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应当以暴力犯罪来严格界定与限制修订后的刑法所列举的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等犯罪,认为对这些犯罪无论采用什么手段实施都可以实行特殊防卫

  • 标签: 司法认定 特殊防卫 犯罪范围
  • 简介:非律师辩护人能否参和证据展示      有观点认为摘要,被告人和非律师辩护人可以参加证据展示,证据展示由法官助理来主持

  • 标签: 主体范围 展望证据 展示主体
  • 简介:终身监禁的性质是死刑立即执行的替代措施,但表现为死缓和无期徒刑的执行方式。司法实践中,死刑立即执行和死缓的适用条件之间的界限本来就非常模糊,要在两者中间试图再为终身监禁确定独立的适用条件几乎不可能。既然终身监禁是死刑立即执行的替代措施,那么其适用条件也应与死刑立即执行基本相同。对于原本依法应当判处死刑立即执行的犯罪,应以终身监禁替代之。终身监禁是为了应对贪污受贿犯罪死刑存废的两难困境,协调处理对贪污受贿犯罪分子的引渡所面临的难题而作出的制度安排。因此在立法上,应将其仅限于贪污受贿犯罪,而不宜扩大至其他犯罪。

  • 标签: 终身监禁 死刑替代措施 死缓 贪污受贿罪
  • 简介:我国实行中央与地方两级立法体制,地方立法在类型上可以划分为以制定地方性法规为内容的地方职权立法,以制定自治条例、单行条例为内容的民族自治地方立法和以制定经济特区法规为内容的地方授权立法。地方职权立法是地方立法的主要型式和基本内容。从前十年的实践看,立法范围不清在一定的意义上已成为制约整个地方职权

  • 标签: 地方性法规 地方立法 授权立法 自治条例 立法体制 民族自治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