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检察"与"监督"两个词语在表述上能够互换对等使用的状况,显现了在当今中国的理论界与实务界,对现代检察制度的权力属性和基本权能的一种认知与理解。依照不同语境的考证,在中文方面,"检察"与"监督"两词所指的语义确实相近。在外文方面,prōcūrōtor、prōsequor所产生的相关词语,其语义主要为"代理"和"控诉",在其沿革过程中,从未含有"监督"的内容。基于对中外"检察"相关词语表述方式的分析与比较,表明域外有关"检察"的相应用语中包含着历史性、制度性的内容、依据与背景,并且其有着从"公诉"职能的维度来把握和理解检察制度的习惯、传统与趋势。为此,应在开放性的前提下,对国内有关域外"检察"词语和现代检察制度的相应知识内容与认知方式,进行必要的反思。
简介:律师作为专业人士,是一种职业化身份。律师作为职业,总会也最易在精确把握、周密描述身历亲经事物的基础上,"析万物之理",从而传达他对客观世界(事物)的认识,表达自我。真理就在其表达中为人们所理解,所接受,从而体现出力量。律师的辩护词和代理词就是这种表达。因此,它必然地蕴涵着律师的才能、水平、风骨、品格乃至气度,集中地反映着作者的世界观。读《郭国汀辩护词代理词自选集》,会得到一种启示:律师的辩词不宜局限于或者侧重于论证执业的实践过程,仅止于表现为"我做了";重要的是要能表现出作者的"我在想"。一个勤于析理时时在想、善于总结事事都想的律师,会给人以智慧的形象。在我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