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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针对目前很多专著中将等级相关系数和斯皮尔曼等级相关系数混为一谈的情况,指出两者存在区别,并从数学上严格加以证明,提出了两种计算公式相等的唯一性条件,最后指出两者之间的关系。

  • 标签: 等级相关系数 斯皮尔曼等级相关系数 公式 比较
  • 简介:随着世界科学技术的迅猛发展和信息技术的广泛应用,特别是我国国民经济和社会信息化进程的全面加快,网络与信息系统的基础性、全局性作用日益增强,信息系统的安全已经成为国家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而等级测评是检验和评价信息系统的安全保护水平,判断信息系统是否能够抵御外部威胁的重要方法。

  • 标签: 安全等级保护制度 信息技术 测评 信息系统 信息化进程 科学技术
  • 简介:主审法官责任制是尊重司法规律的必然要求,由法官审理、法官负责的审判权运行模式对法官裁判说理素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随着司法公开“三大平台”的建设,任何裁判文书都要在阳光下晾晒,裁判文书公开也倒逼着法官必须将其裁判决策的过程显现在裁判文书中。但当下裁判文书说理仍然过于简略,主要表现在:裁判依据存在一定欠缺;事实认定与法律的解释不足;情理不足,裁判说理缺乏人文关怀。主要基于法官传统思维、知识“前见”、认知心理的分析,认为法官法律思维运用不成熟,法官思维与当事人思维的殊异,裁判解释知识的缺乏,不良知识“前见”的误导,裁判的保守心态及知觉选择性心理等因素制约着裁判充分性说理。其根源还在于法官囿于裁判说理可利用素材的有限性,裁判决策的过程不科学。要解决这一问题,法官应当在司法改革的背景下,扩展思维的视野,寻求裁判说理可利用的素材,将科学的裁判决策转化为裁判文书的合理表达,即公开法律依据的正当化引证,合理运用裁判解释知识,适当运用法律修辞等论证裁判结论,从而提高裁判说理质量。

  • 标签: 法官裁判 有限性 说理 决策 素材 法官责任制
  • 简介: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相关裁判文书为例进行分析,我国专家辅助人适用率极低,且适用状况较为混乱,反映出专家辅助人诉讼地位模糊,聘请、出庭申请及申请决定权不明确,专家辅助人意见效力缺乏规定等制度问题。以审判为中心诉讼制度改革背景下,应从专家辅助人的诉讼地位、资质、申请主体、申请的决定和意见的效力等方面对该制度进行完善。

  • 标签: 专家辅助人 鉴定意见 中国裁判文书网 实施状况
  • 简介:探讨了裁判员与主办单位的法律关系,分析了裁判员的法律地位,剖析了比赛中裁判员受到人身损害的赔偿条件、赔偿主体和法律依据,并提出了相关的建议。

  • 标签: 裁判员 人身损害 赔偿
  • 简介:<正>从20世纪90年代起,为分担事故风险,国家倡导机动车车主投保商业第三者责任险,但受经济条件的制约,车主普遍保险意识薄弱,投保率极低。因此,很多交通事故发生后,因没有保险保障,致使许多受害人不能获得足额赔偿,得到及时有效的救治,导致交通事故引发的民事纠纷增多。在此背景下,我国于2004年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首次以法律形式提出"国家实行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制度",强制规定机动车必须购买交强险。可以说,交强险是国家通过法律法规形式强制加以实施,委托商业保险人进行经营,以达到保障交通事故中受害第三人的利益。因此,交强险采用严格责任的赔偿原则即无过错责任原则,只要发生交通事故,无论机动车方是否存在事故责任,无论事故责任大小,保险公司均需在责任限额内对受害人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①

  • 标签: 第三者责任险 民事纠纷 强制保险制度 保险合同 商业保险 强制规定
  • 简介:本文所称线上非授权支付,是指未经持卡人授权的情况下,他人擅自使用银行卡信息,通过互联网渠道向资金存管机构发出支付指令,经由资金存管机构认证指令后划转资金,从而导致持卡人账户资金减少或信用透支额度增加的行为。随着互联网与银行支付结算业务的深度融合,由线上非授权支付产生的纠纷不断涌现,其法律适用问题已成为司法实务中的热点。因相关法律及司法解释尚付阙如,不同经办法官受知识背景、个人经历的影响,对诉讼双方的权利义务、举证责任分配乃至案件处理的价值取向等问题难免产生不同认识,导致出现同案不同判的现象。

  • 标签: 授权 裁判规则 纠纷 法律适用问题 账户资金 支付结算业务
  • 简介:简化程序是小额诉讼制度的重要特点,简化文书则是程序简化的有效方式之一。然而小额诉讼实践中,裁判文书呈现"无论证""繁论证"两种极端,且对于要素式等小额诉讼特殊判决格式适用方面,法官普遍尚持审慎态度。上述现象反映文书简化的预期效果与实践存在差距。单纯追求形式层面的"简",即完全舍弃说理论证,并不可取;保障说理完整性的基础上,实现实质层面的"易",即易于法官操作、易为当事人接受,则是文书简化的应有之义。从法律论证类型化思维出发,采取"简单论证"方法,即对文书说理部分综合适用逻辑论证形式,强化该部分的撰写简易性、过程步骤性与逻辑连贯性。这种折中方式兼顾公信与效率,有助于实现制度价值。

  • 标签: 小额诉讼 裁判文书 文书简化 说理
  • 简介:<正>首先声明,本人并没有参加过全国大赛,对所谓“地方裁判们”在全国大赛中执裁的情况了解的并不多,成绩肯定是主流,和出现的差错相比,应该是九个指头和一个指头的关系。本文要讨论的和我想说的,只是针对这一个指头而讲,是想尽量避免,是想做到十全十美。

  • 标签: 国家级裁判 门球运动 国际级裁判 欠发达地区 高考招生 特殊照顾
  • 简介:我国裁判员职业化初探张显军(武汉体育学院管理系本科90级)1.我国业余裁判队伍的局限性。(1)业余性无法满足裁判员自身发展的需要;(2)业余性使裁判队伍缺乏必要的竞争;(3)业余性造成裁判员自身主业与副业的矛盾;(4)业余性造成管理上的困难。2.我国...

  • 标签: 职业化 裁判员 裁判队伍 武汉体育学院 业余性 运动技术
  • 简介:通过观察法对佳木斯大学第11届运动会的田径比赛发令工作进行了研究。主要包括对发令裁判员的发令时间是否对相似水平运动员的预赛成绩产生影响,发令裁判员的发令时间是否对同一项目中运动员的预决赛成绩产生影响两个问题的研究。两个问题的统计分析结果均不显著,表明裁判员的发令时间并没有对运动员的水平发挥产生影响。

  • 标签: 田径 裁判工作 裁判员
  • 简介:能够构成合理的正当的裁判结论的理由,其形成过程需要一定的法律方法来检验。可普遍化性检验、一致性检验和协调性检验都是司法裁判理由形成过程中所必不可少的检验方法。通过这些方法的检验,司法裁判理由能够获得更为广泛的正当性支持,具有这些特征的法律论证可以尽可能达到充分。

  • 标签: 裁判理由 检验方法 法律论证
  • 简介:军事司法是军人合法权益和军事利益的终极保障,裁判是军事司法的中心任务和中心环节。本文以军事司法裁判的理念为出发点,探讨了军事司法裁判的目的和功能、军事司法裁判与政治的关系、军事法官应有的品格、军事司法裁判的方法等问题。

  • 标签: 军事司法裁判 政治 功能
  • 简介:摘要:分析影响成都市一部分国家一级篮球裁判员在临场执裁中出现错判、漏判等问题,从中发现了一部分篮球裁判的体能素质是没有达到篮球裁判体能要求的,而且对基本篮球理论知识的了解也是比较肤浅的,其次参加的高水平篮球比赛较少,没有足够的执裁经验,业务技能水平也比较低,以及裁判员自身的职业道德存在一定的缺陷,有待规范等问题。针对这类提出的影响篮球裁判临场判罚的问题进行深入的研究和分析,并提出相对应的合理化建议,以提高裁判员的业务技能,加强赛前的裁判规则培训及心理培训,旨在加强对国家一级篮球裁判员的管理和后人才的培养,从而提高篮球裁判队伍的整体水平。

  • 标签: 篮球裁判 临场执裁 影响因素 对策
  • 简介:文章以影响技术的因素为探讨要点,研究发现竞走技术主要受竞走规则、裁判员对比判罚的影响。影响竞走裁判因素有裁判标准、裁判位置、比赛战术、裁判业务水平和裁判素养水平。

  • 标签: 竞走运动 裁判员 判罚技术
  • 简介:宪法序言的裁判规范性问题与宪法序言有无法律效力之争密切相关,然而这种争论在理论上虽有必要,但毫无意义。宪法序言有无效力之争的实质是宪法序言是否具有裁判规范性。宪法序言在法官处理违宪性纠纷时可以成为宪法解释的判断基准,但是不能直接成为裁判规范,不过法国宪法由于序言的特殊结构而存在例外。我国宪法序言也符合宪法序言的一般规范,其不仅同宪法正文一样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构成宪法修改的界限,而且可以成为宪法解释的判断基准,但不能够直接推导出基本权利。

  • 标签: 宪法序言 法律效力 裁判规范
  • 简介:“现代篮球比赛具有很高的技术水平和运动能力,一个理想的裁判员他首先应透彻理解篮球规则,对每一场比赛充满激情,秉公执法,从而保证比赛顺利圆满结束”。篮球裁判员在钻研规则理论和丰富临场经验、不断提高判断技巧的同时,必须加强心理训练,培养并发展篮球裁判员所必需的心理品质和个性心理特征,方能取得临场判罚的成功,方能跟上和适应篮球运动高速发展的需要,本文试想从心理因素对裁判工作的影响进行一些探讨。

  • 标签: 篮球裁判员 现代篮球比赛 篮球规则 心理训练 裁判工作 心理因素
  • 简介:全民健身计划实施后,群体工作在奎国轰轰烈烈地开展起来,学校体育作为全民体育的基础,也日益受到重视。学校群体工作种类繁、规模大,光靠体育教师很难完成好任务。因此充分利用学生参与组织、管理竞赛活动和担任裁判工作势在必行。这样不仅能提高教师的业务能力,更能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还能为群体工作长期保持一支训练有素的基层骨干队伍。

  • 标签: 学生裁判员 管理 培养 群体工作 计划实施 全民健身
  • 简介:“法官后语”是附加于裁判文书规范化格式后的一段针对当事人的偏重道德感化、伦理教育或者个案启示的简短文字,它代表合议庭全体法官的道德评判或者法律方面的意见,是对裁判理由和结果的补充说明,但不具有法律约束力。“法官后语”带有极强的道德教化和伦理色彩,实为对传统裁判文书规范形式的一种伦理化突破,正是因为这个原因,“法官后语”自1996年首次在司法裁判中使用后一直争议不断。

  • 标签: 裁判文书 伦理化 法律约束力 法官后语 文书规范 道德感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