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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马王堆帛书《式》中夹杂着大量楚文字成分,考释难度较大,文字释读一直是研究的重点之一。《式》中的“晦”、“民”二字,研究者误释作“[黑臼]”和“耳”,遂致二字所在前后帛文无法读通。根据《式》抄本杂糅秦楚文字的书写特点,通过对比战国楚简和秦至汉初简帛文字中的相关字形发现,“[黑臼]”、“耳”二字实当改释作“晦”和“民”。二字所在帛文“晦不可以北徙”、“民痺病嚣死”可以分别在同批帛书《阴阳五行乙篇》和孔家坡汉简《日书》中找到相似的记载。

  • 标签: 古文字 马王堆帛书 《式法》
  • 简介:是扬雄拟而作的一部语录体散文著作,其目的是标举儒学以纠绳诸子.然而仔细品读,其中也不乏对道家思想的吸收和内化.前人的研究大多囿于儒家思想的角度,而对中的道家思想则有所忽略.实际上,儒道水乳融合、交互影响的特征贯穿了始末.把握这一线索,不仅有助于对扬雄一生思想、行事中的矛盾现象作出客观、准确的诠释,更全面地了解扬雄,而且有助于对整个汉代哲学史、思想史以及魏晋玄学的形成发展脉络等有更为清晰准确的认识.

  • 标签: 扬雄 《法言》儒道思想
  • 简介:传统协商思想是中国特色协商民主理论的重要理论来源.中国特色协商民主理论对传统协商思想的融合发展经历了一个从继承、内化到逐渐超越的渐进过程.其中,借鉴继承方面,主要体现为发掘传统文化中有重要价值的协商思想;内化吸收方面,主要体现为将传统协商思想与现代协商理论相统一;发展超越方面,则主要体现为对传统协商思想从多层面进行丰富和完善.

  • 标签: 中国特色协商民主理论 传统协商思想 继承 内化 超越
  • 简介:经世思潮在晚清兴起的积极意义自不待言,但不能爱屋及乌,忽视其负面影响。本文通过分析张之洞从“经世致用”到“中体西用”文化观的发展变化后认为,经世思想具有双重性,既蕴含着走向近代化的可能,有利于西学在中国的传播;又承纳着卫护封建道统的本然,严守“中学为体”,成为中国近代化的障碍。

  • 标签: 经世致用 中体西用 近代化儒学
  • 简介:中国传统史学直书精神的形成,与中国古代的史官制度有密切的关系。古代史官在履行自己职责时,逐渐形成了秉笔直书、善恶必记的优良传统,并重视从道德方面对史官、史家提出直书的要求。从先秦时期的“书法无隐”到清代章学诚明确提出“史德”,反映了中国传统史学直书精神的不断发展。传统史学的直书,始终受到名教的支配。从今天的认识看,强调直书又重视“名教”,带有很大的局限性,但在传统史学中,它们是矛盾统一体的两个方面。因此,应历史地具体地分析和评价名教对史学的影响。

  • 标签: 直书 史官 书法无隐 史德 名教
  • 简介:中国素称礼义之邦,其原因不在于我们现在还能见到的秦砖汉瓦,也不是能在太空就能辨出的万里长城,根本原因就在于一是其所具有的几千年的文明史,古之贤人所造就并被历代炎黄子孙躬行践履的独具特色的传统美德,二是中华传统美德不仅体现了中华民族文化之真髓,还超越国界,在历史上对周边国家产生重要的影响,甚至现在还被视为文明之宝在弘扬,在传承.传统道德作为祖先留给我们的遗产,其自身具有两重性,既有引人向上,促进社会发展和文明建设的积极因素,同时也存有一些阻碍社会变革和思想发展的消极因素,甚至是谬误的成分.但可以肯定地说,只要我们批判性对传统道德进行继承与发扬,其中的积极因素仍对今天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具有着借鉴与发展意义.

  • 标签: 中华民族 传统 道德 精神文明 建设
  • 简介:史学家把公元1840-1919年这一时期,称作中国的近代社会.这期间,中国发生了两次大的对外战事:一是由英国人发动的旨在侵略中国的鸦片战争;二是爆发于1894年的中日甲午战争.其结果,都以中国人的失败而告终.许多有识之士由此对清政府的腐败无能和西方先进的思想与科学技术有了深刻认识,于是,催生了近代史上著名的'洋务运动'和'维新运动'.

  • 标签: “师夷长技以制夷” 中国近代 传统文化 教育理念 中日甲午战争 “洋务运动”
  • 简介:有关中国司法改革的研究,应坚持结构分析与机制分析相结合的方法,而非偏执于某一研究进路.从社会学的视角看,司法改革首先是回应社会转型的一种社会化过程,即在确保司法制度内核处于相对稳定的前提下,渐进地实现制度变迁.作为司法改革的结构性环境,“政治正确性”直接决定了司法制度设计及其变迁的方式、方向和效果;作为司法改革的机制调整方式,“技术性治理”已经成为一种不可避免的行动策略和行为惯性.同时,由于转型社会正义的掣肘,成熟的司法样态尚须我们考虑多种价值之间的关系.因此,关于中国司法改革的研究,我们需要更具张力的理论阐释.

  • 标签: 司法改革 政治正确性 技术性治理
  • 简介:本文以儒学“洪范模式”为视角,考察了近世思想传统中的政治正当性理论。这个思想范型以大法意识为根本基础,其内转趋向使道德精神成为政治秩序的正当性前提。其中包含的两个基本动向——人极意识中的理想人格与守制性则为政治权威提供了直接的正当性理据。这些观念层层转化,互相支持而又存在张力,构成了正当性论述的意义网络。上述模式代表的正当性观念在现代思想演变中仍然有其广泛影响力,特别是道德精神与人极意识的理据,为了解正当性论述的范式转化提供了重要的线索与启示。

  • 标签: 政治正当性 洪范模式 大法意识 人极意识 守制性
  • 简介:中国传统有机宇宙论在晚清遭遇基督教自然神学的挑战。而天演论作为晚清时代最先进、最有影响的科学宇宙论,与传统中国的有机宇宙论高度一致。两者都认为宇宙是自动生成的,而不是被一个超越的上帝创造的;两者都坚持宇宙万物的发展动力和规则来自宇宙自身而非外部事物。这使天演论能够被中国知识分子用来支持传统有机宇宙论,并对抗基督教自然神学中的神创宇宙论和机械宇宙论。这是天演论迅速风靡知识界并产生深远影响的一个内在原因。

  • 标签: 天演论 有机宇宙论 机械宇宙论 神创论 自然神学
  • 简介:李学勤先生所著《周易溯源》,是以“二重证据”研究《周易》的典范。《周易溯源》主要对《周易》经传的年代、筮法、帛书《周易》经传以及《易纬》进行讨论,相关结论和方法不但推动了《周易》研究,而且对整个中国古代文化史的研究都有重要意义。

  • 标签: 《周易溯源》 《周易》 二重证据法
  • 简介:梁漱溟从文化比较的角度,以不同于启蒙理性的新思路,分析了现代性中的传统、现代化的多元倾向和从民族传统中挖掘现代性资源的重要性。他以传统儒学为基础,用佛学和西方哲学对儒学经典进行了现代诠释,讨论了儒家传统资源在现代国家和社会建设中可能有的意义。他的乡村建设实验试图重建农村的礼俗机制并导入科学技术,以造成儒学复兴的社会基础,把寻求传统文化价值的空间,从书斋引向社会,把传统儒学的道德实践转化为包括经济活动在内的社会整体实践,从而扩大了儒学的实践性。

  • 标签: 梁漱溟 文化比较 转化 乡村建设
  • 简介:对于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而言,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是用之不竭的重要资源.深入学习和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发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讲话精神,发挥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在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中的作用,对做好新时期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大有裨益.

  • 标签: 优秀传统文化 大学生 思想教育
  • 简介:社会转型与法律地方保护主义的生成——一种社会学探析夏锦文程德文当代中国,正处于深刻的社会转型时期,这种转型在经济领域内表现为以中央高度集权和行政干预为核心的产品型计划经济体制向依靠价值规律作用由市场调节为主要手段的市场经济体制的类型转换;而从传统型...

  • 标签: 地方保护 社会转型 法社会学 法律体系 马克思 经济关系
  • 简介:世界第一部三国题材文学史——读李福清《中国的历史演义与民间传统》王长友俄罗斯科学院通讯院士、高尔基世界文学研究所首席研究员李福清先生,是俄罗斯当代杰出的汉学家。他的学术成就是多方面的,对三国题材文学的研究造诣尤深,他的博士论文《中国的历史演义与民间传...

  • 标签: 民间叙事诗 《三国志平话》 三国题材 历史演义 文学史 《三国志演义》
  • 简介:2006年4月1日至3日,由浙江省社会科学院与余姚市人民政府共同主办,浙江省文史馆与浙江古籍出版社协办,浙江省社科院国际阳明学研究中心与余姚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承办的“黄宗羲民本思想国际研讨会”在黄宗羲的故乡余姚市举行.此次会议是学术界首次以黄宗羲民本思想为主题(在总共54篇论文中有关民本思想的有36篇)的专门性研讨会.

  • 标签: 中国文化传统 民本思想 国际学术 黄宗羲 研讨会综述 现代民主
  • 简介:儒家文化作为中国传统文化的主流,其伦理精神一直贯穿在中国的各种文化形式当中,所以,以家庭的悲欢离合来寄寓国家和民族的盛衰兴亡与历史变迁的家庭伦理影视剧,其道德伦理、宗法伦理与政治功利相糅合的叙事主题,与文艺创作者潜意识中接受儒家文化伦理精神的影响密不可分。新时期以来,家庭伦理题材影视剧受到主导文化、精英文化、大众文化共同青睐,呈现出日益繁盛的景象。编导们通过展现普通平民的生活形态,揭示他们在现实生活中所面临的道德冲突和文化冲突,挖掘普通人身上所蕴涵的传统伦理道德观念和生活观念,既展现了他们身上所闪现的人性光辉,也表达了对传统伦理道德观及传统文化的维护,是对失落了传统文化精神家园现实危机的想象性救赎,是对现实文化怀旧心理的“视野融合”。

  • 标签: 儒家文化 家庭伦理题材 影视剧 怀旧情结
  • 简介:作为一种新型行政行为,目前学界对食品安全消费警示行为研究不多,对其法律性质以及相关法律问题认识不足。因此,厘清食品安全消费警示行为相关的法律问题并加以规制,对于保障公众健康,监督行政主体依法行政具有重要意义。食品安全消费警示具有行为性质上的不确定性,并非是一种类型化的行政行为,而是属于非类型化行政行为的范畴,其性质上表现为行政法律行为、行政事实行为两种基本形态。各级食品安全监管部门有权在日常检查中发布食品安全信息是法律法规设定的职权,不仅不构成越权,而且是其职责之所在。对食品安全消费警示行为的规制主要通过行政实体法、行政程序以及司法控制。食品安全消费警示行为的发布,除法律法规的授权以外,至少需要有组织法上的依据,就食品安全消费警示行为尽可能规定出详细的授权范围以及完善的行政程序以及司法救济等,以便尽可能使发布食品安全消费警示行为法治化。

  • 标签: 食品安全消费警示 法律性质 法律规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