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马克思主义哲学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的哲学指导思想,是核心意识形态的重要组成部分,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同处于中华民族的命运共同体之中,构成一体两面的关系,与之共存共在,不可分离。然而,面对二者之间如此紧密的共在关系,时至今日,对于马克思主义哲学在当代中国现实中是何种现实性质的、何种政治地位的和何种哲学功能的这三个最为根本的问题的认识依然不够深入和彻底。因为现实生活中还不时出现马克思主义哲学“无用论”的杂音,甚至还出现了抵制和取消之的思想态势。这就不仅仅需要从思想上对之加以重视,而且更需要从理论上进一步反思和分析,以辨明真伪,明断是非,达到对马克思主义哲学的理性认识,从哲学的理论高度来巩固社会主义意识形态高地。这无疑是当前需要做的一项紧迫任务。
简介:作为连接城市和农村的“过渡层”,城乡统筹发展的“夹心层”,城乡结合部社会治理有其独特个性,较之城市和农村更具动态复杂性和边界模糊性。在欠发达地区,由于经济社会发展滞后、基础设施建设不均衡和合作共治理念跟不上等原因,社会治理更是表现出异质、过渡、多元等阶段性特征。城镇化、工业化迅速推进过程中,城乡结合部作为城市拓展改造的主要场域,在抓经济建设的同时,工作重心进一步发生变化,面临矛盾纠纷多发、利益诉求多样、思想认识多元、管理方式滞后等问题和挑战,社会治理同时呈现单向、强制、管控的威权式特征。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指出城乡二元结构是制约城乡发展一体化的主要障碍,十八届五中全会明确将健全城乡发展一体化体制机制作为新时期的努力方向,对新时期城乡结合部社会治理具有重大而深远的影响和实践指导意义。
简介:对P2P网络借贷实施刑法规制有充分的必要性,但必须保持谦抑。互联网金融的开放性决定了P2P网络借贷比传统金融更容易构成非法集资类犯罪。以我国近三年涉P2P网络借贷犯罪的裁判文书为样本分析可知:被告人所犯罪行基本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设立平台目的主要是为了企业融资和专门提供中介服务两种;涉P2P网络借贷犯罪定罪量刑并未体现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存在整体偏重的现象;将企业生产经营为目的的网络借贷定为犯罪,资金池定性模糊,处罚对象范围较宽、较传统非法集资案件处罚较重等问题亟需解决。应纠正夸大刑法规制作用的理念和僵化的入罪标准,进一步通过司法解释明确免于刑事处罚和不作为犯罪的事由,确定“数额+情节”的综合性定罪量刑标准,缩小共同犯罪认定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