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近年来,硚口区委中心组紧紧围绕经济工作这个中心,狠抓了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学习,使经济建设和党的工作有了较大发展。其主要作法如下:一、正确处理理论学习与中心工作的关系,做到学习任务与中心目标同步。加强理论学习,讲很容易,做很难。特别是近几年来,随着改革开放的步伐加快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逐步建立,加强干部理论学习难度更大。一部分干部认为现在经济工作是中心,是硬指标,理论学习是服从和服务的,是软指标,学得再好也出不了经济效益。针对这种情况,区委中心组一方面对近几年全区理论学习情况进行分析,一方面组织全区干部开展"经济中心与理论学习辩证关系","人才素质与改
简介:孙伟铭案与张金柱案都是让社会各界大为震动的大案。媒体对张金柱案的密集报道还引发了民意求死的“张金柱现象”。而对孙伟铭案,媒体对孙伟铭及亲属在孙伟铭因为特大交通事故被判处“死刑立即执行”后,刑事死刑判决挤压民事赔偿过程中,采取给孙伟铭、孙林披“好人”、“善人”和“动人”等外衣,美化其“善意”、“伟大”或者受人尊重言行的民意求生的思路,试图将孙伟铭及亲属的保命型被动赔偿“塑造成”孙伟铭刑事案件的“悔罪积极”。这种过度美化孙伟铭及亲属的媒体报道,是媒体没有很好履行其社会责任,准确定位其在特大事件、重大事件中报道中的社会责任;而法学家在死刑判决下达后也站出来对判决结果进行“不理性”、“感情用事”的指责,对于这些不良的行为习惯,应当给予纠正。
简介:“以罚代管”中的复式法律行为结构是责令改正不作为与行政罚款作为之间的榫卯。“违法过剩”下责令改正作为的高昂制度成本与义务缺位下责令改正不作为的低廉制度成本共同促使执法者选择后者。分税制下地方财政收入的相对窘迫、行政分包制下地方公共事务的承包责任、“晋升锦标赛”制下地方行政官员对CDP增长的注意力聚焦等约束条件决定了罚款收入成为执法经费的主要来源,同时罚款行为也能作为执法者发出的合作信号,这些制度收益诱导执法者选择罚款的作为。“以罚代管”作为一种执法的博弈均衡状态,其中形成的权利(权力)义务结构与成文法律规范明定的权利(权力)义务结构发生错位,在极端情况下会迫使违法者通过“身体维权”的方式寻求救济。
简介:警察权存在的正当依据在于维护社会治安。因此,有必要从宪法高度明确警察权的功能,建立警察权法制化的评估机制和执法责任制,采用一定的法律原则对警察权进行规制。充分利用和进一步完善执法安全国际合作机制,保障“一带一路”发展战略的顺利进行。“互联网+”背景下,衍生出的涉警网络舆情问题,使得警察群体应对乏力,导致舆情制度不完善、思想认识不到位。应制定《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法》,将治安社会治理逐年常态化,形成强有力的组织体系、执行体系、保障体系和监督体系。全面深化公安工作改革。要正确认识刑警除罪权、警察刑事证据的收集和警察出庭作证等相关问题。
简介:法律实践实训课程在应用型法律人才培养中起着重要的作用,因其起步较晚,在相关教学研究和管理规范上还存在许多不足。法律实践实训课程因实训目的、实训比例、实训方式、实训环境和实训教师的不同,可以分为三种类别,对实训课程进行分类指导能有效提高实训效果。对法律实践实训课程进行体系化设计,克服单门课程闭门造车、各自为战的弊端,从课程的设置目的、实训目标、实训内容、实训效果、实训作用以及课程相互之间的密切关系等方面进行综合考量,形成科学、严谨的实训模块体系,从而为充分利用实训资源、提高实训效果、全面锻炼学生的实践能力打下坚实的基础。
简介: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以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为根本方向,阐明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必由之路和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目标追求;以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为引领,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丰富发展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和实践;以坚实深厚的马克思主义理论基础,在运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分析和解决当代中国的改革发展问题方面成为光辉典范,以与时俱进的精神精神状态,在新的时代条件下持续推进实践基础上的理论创新,开辟了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新境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