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诸如撤销监护权一类案件,由于所涉及问题复杂多样且个案特性突出,立法上所确立的原则虽然能够起到目标导向作用,但是,其并不能一劳永逸地为每一个案件的有效解决提供实践指引。法官在面对这类案件的时候较为注重实效,考量要素较为细化。判决不仅实现对抽象原则啲具体适用,同时还在很大程度上实现了对某些法律关键词及其边界的重新界定和塑造。从个案情境出发,努力追求每一个案件“个案正义”的结果,对于撤销监护权这样一类家事案件的有效处理尤为重要。立法和司法实践的奔善釋要认真对待基层司法实践经验,只有努力去发掘判决中那些“更为开放的理论酵母”,才能更好地促进立法和司法的不断向前发展。
简介:人有的时候会想这样的问题,我是谁?其实这是人的一种自我反思,或者也可以说,是人在给自己进行一个定位。答案可以非常丰富,但是我想,可能每个人的答案都和他的职业有关联,一个人是干什么的,一个人一生在干什么。我,是一个律师。我是杨仲凯律师,这个概念模糊而又具体。我心目中的律师是怎样的,其实也可以归纳为,我,对自己怎样去要求,自己的人生怎样延展,怎样活下去。在想这样的问题的时候,本真的我和作为一个律师的我,撕裂成为两个人,一个是思考者,一个是游走在时光里的践行者,这种自我的要求,让两个我互相成为镜子,相互对照,试图达成一种完美的统一。我想,完成“我心目中的律师”的命题,叙事可能远比论说生动,不如就写一段往事吧——
简介:以民务实清廉为主题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正在党内自上而下地开展。在我国经济发展进入关键期,社会转型步入深水区的时刻,对作风之弊、行为之垢来一次大排查、大检修、大扫除,就是要把为民务实清廉的价值追求深深植根于全党同志的思想和行动中。“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是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总要求。中国公证行业是党员所占比例很高的行业.我们要切实完成自省、自正、自警的任务,牢牢抓住群众路线这一根本宗旨、根本观点,重申、重叙、重塑与人民群众的舟水之喻、鱼水之谊、血肉之情,赢得广泛的群众信任、深厚的群众感情、可靠的群众基础,不断增强公证公信力.不断提升公证队伍的荣誉感和战斗力.全力推进公证行业行风建设.全力推进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深入开展。
简介:<正>一、问题的提出所谓刑事政策评估,就是依据一定的标准和程序,运用一定的方式和方法,通过考察刑事政策过程的各个阶段、各个环节,对刑事政策的效率、效能、效益以及价值等进行检测和评价,以判断刑事政策的效果。在刑事政策评估过程中,政策评估主体构成因素的差异,会对政策评估及其结论产生很大的影响。因此,在采取科学的评估指标体系和评估方法的基础上,完善政策评估主体,对于政策评估的科学性、客观性和公正性来说至关重要。刑事政策评估主体是对政策进行评价分析的实施者,它可以是刑事政策制定者、执行者或政策第三方。据此,可以将刑事政策评估分为自评估和参与式评估两类。自评估是指评估者本身就是刑事政策的制定或执行者,参与式评估则是指由刑事政策的制定或执行者以外的第
简介:本文在呈现一个健全"司法生态"圈,其法律生命之发展与演化情形。2007年7月以前,在我国台湾地区提起刑事二审上诉,毋须叙述任何理由。立法机关为改变此无效率之上诉制度,乃修法规定二审上诉书"应叙述具体理由",否则生驳回之效果。作者搜集新法实施后一年期间内,与此有关之"最高法院"全部判决、"高等法院"925件判决,藉理论研究与实证分析之方式,发现:(1)"最高法院"对"具体理由"之解释,采极为严苛之见解,"篡改"二审之覆审制为事后审制;(2)在二审上诉遭驳回的案件中,有98.5%的被告皆无辩护人,应可推论新法已对贫而无力聘请律师之被告,筑起上诉的鸿沟。此研究一经发表,即引起人权团体高度重视,乃请求"监察院"调查。"监察院"在翔实调查后,严厉指摘"最高法院"剥夺当事人第二审上诉权,悖离"宪法"第十六条之诉讼基本权,自有违误。在遭受学术机关、人权团体、"监察院"之指责后,"最高法院"亦体悟先前见解之瑕疵,乃开创新的诉讼理论,作出崭新判决以填补先前所筑之上诉鸿沟。二审上诉之法律内涵,在短短二年内,历经立法院修法、"最高法院"严苛解释、学者超然之理论与实证分析、人权团体之积极游说、"监察院"之介入调查,最后"最高法院"非但改变其先前见解,甚且扩大对被告人权之保障,此法律生命之发展过程与因素,或许值得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