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市属机构:为做好本市交通基础设施工程征地工作,切实保障被征地农村村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征地单位的合法权益,根据《土地管理法》及其实施条例和《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结合《北京市建设征地补偿安置办法》(市政府令第148号)实施中的具体情况,经市政府同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简介:2003年11月13日成都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通过,2004年4月16日四川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批准
关于进一步完善交通基础设施工程征地程序有关问题的通知
成都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成都市建筑施工现场监督管理规定》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