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已有的中国现代史与中共党史研究,大都将清末民初赣闽边(即原中央苏区)传统农村社会定义为:地权高度集中于少数地富;地租比率奇高;土地租佃制是最残酷的"封建剥削",并严重阻碍了农村经济社会的正常发展。然而,研读毛泽东《寻乌调查》及赣闽边相关史料,毛泽东视之为清末民初该地区最具典型性的寻乌农村则是:土地占有并非高度集中而处于动态流转之中;地租率明显低于普遍认定的比率且为租佃博弈的双赢选择;土地租佃制是为当时配置农村生产要素的择优机制;总体呈现的是地权、租佃制与市场的结合及其传统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向富动力,驱动着农村经济社会不断前行与悄然的现代转型。
简介:构建旅游经济与生态环境协调发展度评价指标体系,采用因子分析法和协调发展度模型,考察了我国大陆31个省市自治区2005年-2014年旅游经济与生态环境的协调关系及时空特征,并判断其旅游经济与生态环境的滞后类型。结果表明:自2005年以来,我国旅游经济与生态环境协调发展度在波动中缓慢增长,但近年来有下降的迹象;从空间上看,东部地区协调发展度明显高于其他地区,且协调发展度高的省市往往属于生态环境滞后型,协调发展度低的省市往往属于旅游经济滞后型。最后,按照旅游经济和生态环境两个维度,将31个省市自治区划分为四种类型:高旅游高环境、高旅游低环境、低旅游高环境、低旅游低环境,并提出实施统筹兼顾、优化升级、适度跳跃、开拓变革等发展战略。
简介: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农地经营规模不是越大越好,合理配置农地生产要素投入,充分发挥农地经营造度规模化的经济效应是当前长沙市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面临的重要问题。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地经营的微观层面货币价值目标和宏观层面实物产量目标出发,以长沙市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地规模化经营投入产出调查数据资料为研究样本,农地经营调查范围主要是种植业,运用非参数的数据包络分析(DEA)线性规划方法,研究样本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经营农地的相对效率,确定最佳适度规模,找出相对效率最高的规模水平,对长沙市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提出建议,以提高长沙市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农地经营效率、稳定农作物产量、增加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收入。
简介:改革开放以来,制定者多运用"单一模式"制定税收优惠政策,"复合模式"较少为制定者采用。"单一模式"强调一事一议,方便快捷、却又导致税收优惠形式过多、种类和数量繁杂。"复合模式"聚焦共性规则的一体化起草,虽可克服"单一模式"的诸多弊病,但又时常陷入规则设计不易、灵活性和机动性先天不足的困局。鉴于税制简化、税权控制和税收立法现实考虑,在未来税收优惠制定过程中,制定者一方面需要加大"复合模式"的使用频率,另一方面,格外需要统筹布局、稳步推进税收优惠的清理、规范和类型化。只有这样,才能建构起一个各位阶和谐有序、兼具实质合理性和形式合法性的税收优惠法律体系,进而督促税收优惠实现从"政策之治"向"法律之治"的转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