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康德哲学立场具有本体论与人性的二重性,受其影响,康德的自由观中也存在本体论意义上的绝对自由与入学意义上的有限自由的张力。因此,全面理解康德的自由概念的发展需要考虑两个相关的角度或线索:一是具形而上学或本体意义的传统理性主义至善观点,即认为实体、神作为无条件者是“自因”、“充足理由”的观点,所成就的是一种本体论和神学的自由建构;二是体现了康德人学立场上的有限性思想和批判精神,它更为强调入的有限的自由意志以及这种有限的自由意志在现实和历史中的实现问题。只有重视这两个角度和线索的相关性才能理解康德自由的复杂性,理解为什么康德的自由思想构成以后不同取向的自由理论的共同资源。
简介:纯洁,即纯粹清白,没有污点没有私心。纯洁性是马克思主义政党的根本特征之一。早在第一个工人阶级政党“共产主义者同盟”创立初期,马克思、恩格斯起草的同盟章程就对保持党的纯洁性作出严格规定。要求每一个支部对它所接受的会员的品质纯洁负责。列宁在创建俄国工人阶级政党的过程中也特别注重党的纯洁性。强调“我们的任务是要维护我们党的坚定性、彻底性和纯洁性。我们应当努力把党员的称号和作用提高、提高、再提高”。^[1]马克思主义政党之所以高度重视保持党的纯洁性.从根本上说是为了永葆党的政治本色和生机活力,从而更好地肩负起自己的历史使命。中国共产党在革命、建设、改革的各个历史时期。始终把保持党的思想、组织和作风纯洁作为党的建设的根本问题和重要目标。其九十多年的建设历程,就是努力保持党的纯洁性的过程。
简介:未成年人是祖国的希望和未来,世界各国都充分意识到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的重要性,纷纷通过立法将未成年人工作规范化和法制化,逐渐形成了完善的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律体系。我国目前根据“预防为主、惩罚为辅”的基本原则初步形成了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工作格局。但目前我国关于未成年人犯罪预防的法律是不完整的、欠缺系统的,各地方省市需要充分认识完善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律体系的基础作用,根据上位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的原则和精神.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有指导性和操作性的地方预防条例,健全完善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法律体系.加强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的针对性,提高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的科学性。
简介:《刑法》第一百一十四、一百一十五条中的"其他危险方法"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其中"其他"不仅排除了放火、决水,也排除了刑法所规定的其他行为。"危险方法"应具有与放火、决水等相当的危险性,具体而言要具有大规模杀伤性。它要求行为具有致多人死亡、重伤的危险,而且其杀伤性具有同时性。实践中一些行为因不具有大规模杀伤性而不应认定为以危险的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