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商标标志设计应当具有简洁、鲜明、独特的视觉形象,才能有效达到认识商品、树立企业形象、唤起购买欲望和刺激重复购买心理的预期效果。这是市场竞争机制的必然产物和轨迹。市场经济的历史发展有一个由简单到复杂、由低级到高级的发展过程。在初级阶段曾流传一个有关信息的俗语:"酒好不怕巷子深",只要酒好即使多走几步路也有顾客上门,这种朴素的以质取胜的观念标号,只能局限于耳闻目睹的小生产范围,当商品专业化生产发展到一定繁荣的阶段,批量生产和销售范围的扩大,形成了一定规模的市场,这时光凭耳闻目睹已不够应对,为获持续扩销效果,各行各业侧重强化企业形象,出现茶庄、笔庄、扇庄等百年老店招牌。随着商品化程度进一步增高,形成竞争更为激烈的现代商品市场,商品品类繁多,同类产品不同产出,品种花色日新月异。商
简介:奥林匹克标志的法律保护如今已成为各国,尤其是奥运会主办国的重要任务。奥林匹克标志的范围应作广义理解,从权利属性上来说它属于商品化权。在奥林匹克标志的立法保护方面,国际立法作用不大,目前主要还是依靠各国国内立法,制定奥林匹克标志专门立法是大势所趋。在奥林匹克标志的司法保护方面,有关国家的经验表明,奥林匹克标志权利人的专属权利并非是绝对的,其非商业性使用不一定构成侵权,而在商业性使用中其地位与商标相似。我国目前已经形成了以《奥林匹克标志保护条例》为核心、多层次的奥林匹克标志立法保护体系,但该条例存在几点缺陷,需要在借鉴国外先进立法经验的基础上进行修改。我国的有关司法审判实践尚不丰富,不少问题亟待法院将来通过审判做出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