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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正>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安全生产行政复议工作,防止和纠正违法或不当的具体行政行为,保护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保障和监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依法行使职
简介:“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的作用日益明显。”2月19日,国务院法制办主任曹康泰在全国行政复议工作经验交流暨“双先”、“双优”表彰大会上介绍,2008年,国务院共收到行政复议申请866件,比2006年增长近90%,全国每年通过行政复议化解的行政争议约8万件左右。
简介:《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以下简称征管法)第五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纳税担保人同税务机关在纳税上发生争议时,必须先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缴纳或者解缴税款及滞纳金,然后可以在收到税务机关填发的缴款凭证之日起60日内向上一级税...
简介:本文着重研究了我国行政复议制度存在的问题,探讨了应当改变对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的自由选择,取消行政复议中的终局裁决,应将行政复议作为行政诉讼的前置程序。并建议国务院应当设置复议机构,取消原行政机关管辖;应当将本级政府与上一级主管部门共同管辖改为由本级政府管辖;县级以上地方各级政府派出机关也应当享有复议管辖权。
简介:1990年,随着我国行政诉讼法的颁行和普遍建立行政复议制度的要求,国务院制定了《行政复议条例》。1999年,为了进一步完善我国的行政复议制度,全国人大常委会修改制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以下简称“复法”),这是中国民主法制建设进程的一个重要里程牌。较之行政诉讼,行政复议这种救济制度优点明显:范围广泛,程序便捷,不收费用。但从实施的情况看,
简介:行政复议是指行政管理的相对人认为行政主体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向法定的机关提出申请.由受理机关根据法定程序对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和适当性进行审查并作出相应决定的活动。
简介:<正>在部分行政机关中,存在着这样一种认识误区:认为被行政相对人申请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是一件很丢人的事情,有的地方或部门甚至以是否被复议或被诉讼作为工作考核的一项内容,甚至有的地方的行政机关因惧怕行政相对人的复议或诉讼“要胁”而疏于管理,放任一些违法犯
简介:我国行政复议审理机构、审理人员、审理程序等存在诸多问题,制约了行政复议价值的实现。因此从公正角度看应设立统一独立的行政复议机构,确保行政复议工作人员的专业性、多样性和中立性,确立公开透明的行政复议审理程序;从效率角度出发应建立复议简易程序,明确行政复议调解和和解制度。
简介:<正>一、确立行政复议置前原则是加强行政执法和行政审判的客观要求在行政机关处理行政案件的过程中,必然会有大量不服行政机关处理和裁决的行政争议发生,为了迅速、正确地处理这些争议,非常需要确立行政复议置前原则。所谓行政复议就是指公民及企事业单位、机关、团体等社会组织,不服国家行政管理机关的行政处罚和裁决,向原处罚和裁决行政机关的上一级机关申请复
简介:文章以拓展行政复议受案范围为视角,对拓展行政复议受案范围的原则、方式和内容进行了论述,以期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在解决行政争议方面的重要功能。
简介:摘要行政复议制度的设立对于行政相对人来说为其提供了一条很好的救济途径,但是目前我国行政复议制度并没有发挥出其应有的效用。究其原因,行政复议机构存在的问题是导致我国行政复议实践效果不佳的重要原因之一。本文试图通过对行政复议机构存在的不足的讨论,提出改革的建议,期待行政复议摆脱其困境,发挥其应有的效用。
简介:<正>一、名称与概念我们在作中外法律制度比较研究中,时常用一个中文名词去“套”某一个外文名称,似乎每个中文词均可以找到与其绝对相等的外文词。这种做法是天真的。我们在作中外行政复议制度比较研究时,应想到:与其说外国有行政复议,不如说它们有与中国行政复议相近的制度。这种客观性也反映名称的称呼和概念的界定上。
简介:长期以来,行政复议都被定位为行政机关内部层级监督、自我纠错的制度,这就使其不可避免的陷入不独立,不专业等诟病当中,降低了其在相对人心中的可信度,也背离了制度设计的初衷。重塑行政复议的品格,完善捌度设计,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纠纷的作用已是当务之急。
简介:摘要行政复议申请人资格的认定是启动行政复议程序的首要环节。在具有公益性目的的举报案件中,举报人未受举报事项的侵害,举报人与因举报事项而引起的具体行政行为的处理结果之间没有实体上的权利义务关系。举报人的举报奖励权属于可期待的利益;举报人的监督权对应的是行政机关的答复,收到答复,其监督建议权既实现。举报人对行政机关的处理结果的合法性有质疑的权利,但是这种质疑权利并不当然地通过行政复议程序获得实现,这会导致行政复议权利的滥用和行政复议受案范围的扩大,不仅是一种行政资源的浪费,同时也使接受举报的行政机关限于疲于应付的窘境。
简介:<正>第一条为了防止和纠正违法的或者不当的具体行政行为,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保障和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根据宪法,制定本法。第二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向行政机关提出行政复议申请,行政机关受理行政复议申请、作出行政复议决定,适用本法。第三条依照本法履行行政复议职责的行政机关是行政复议机关。行政复议机关负责法制工作的机构具体办理行政复议事项,履行下列职责:
简介:第一章总则第二章行政复议范围第三章行政复议申请第四章行政复议受理第五章行政复议决定第六章法律责任第七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防止和纠正违法的或者不当的具体行政行为,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保障和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根据宪法,制定本法。第二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向行政机关提出行政复议申请,行政机关受理行政复议申请、作出行政复议决定,适用本法。
江苏省统计局召开全省统计职业道德规范主题教育工作会议
不服仲裁裁决能否申请行政复议
安全生产行政复议暂行办法
《行政复议法》将适时修改
税务行政复议前置的适用限制
行政复议制度改革的思考
为中国行政复议制度问诊切脉
l什么是行政复议及其特点
正确看待行政复议与诉讼
我国行政复议审理机制的完善
简谈行政复议置前原则
行政复议受案范围拓展问题初探
行政复议案件听证问题探讨
行政复议机构的不足与完善
中外行政复议制度比较研究
论我国行政复议制度改革
行政复议申请人资格管窥——举报人申请行政复议的法律关系探讨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