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编版小学三年级习作教学浅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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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摘要三年级是习作教学的起步阶段。《义务教育语文课程标准(2011版)》对三年级习作教学提出明确要求,就习作能力培养而言,其重点是“观察周围事物,能不拘形式地写下自己的见闻、感受和想象。”可见,三年级习作教学,重在对学生观察能力、表达能力和良好思维品质的培养。落实这一目标,可从“训练观察、指导阅读和勤于模仿”这几方面入手,做到其有机融合。
出处 《中小学教育》 2019年352期
出版日期 2019年10月11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