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多声部歌唱教学的入门“招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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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全目制义务教育音乐课程标准》对小学三至六年级学段“演唱”的标准要求是:能够用自然的声音、准确的节奏和音调有表情地独唱或参与齐唱、合唱。深圳市龙岗区教育局小学音乐教研室及进修学校通过基于立足实践的问卷调查(包括“龙岗区小学音乐课堂多声部歌曲教学调研教师问卷”和“学生问卷”)进行数据分析,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中小学音乐教育》 2010年12期
出版日期 2010年12月22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