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升公立大学章程效力的根本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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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目前,尽管国内少数公立大学制定了章程,但由于其地位以及法律效力等问题未能得到很好地解决,致使已制定的章程不仅未能在大学管理制度中产生出应有效力,而且这种"束之高阁"的效应严重地影响了我国公立大学章程建设的进程。因此,深化我国教育管理体制改革,为公立大学制定其章程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加快我国行政主体制度的建设,规范公立大学的公务法人地位,科学调整章程各主体间的法律关系,强化法律责任并通过立法的形式提升公立大学章程的效力,已势在必行。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湖北社会科学》 2011年2期
出版日期 2011年02月12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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