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房者:警惕中介机构四种不规范行为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14-0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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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第一中级法院调研近3年二审审结的房屋居间合同纠纷案件后发现,房屋居间合同纠纷集中表现为两种类型:一是房地产中介机构认为居间服务完成向买房人起诉索要中介费;二是买房人认为中介机构未能充分履行居间服务义务起诉要求退还已经缴纳的中介费。房地产中介机构提供服务过程中的4类不规范行为是上述纠纷频发的主要原因,买房人和卖房人应当引以为戒。为促成交易隐瞒信息或虚假承诺案例一:贷款比例超上限,合同条款藏玄机。甲公司与蒋某签订了《房屋购买居间委托协议》,约定蒋某拟购买位于北京市海淀区的房屋一套,拟购买价格为223万元;甲公司作为居间人接受蒋某委托,提供居间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