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环境教育到公众参与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15-0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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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月1日,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正式实施。与1979年试行版和1989年版的环保法相比,新修订的《环境保护法》对传统的环境教育的认识、地位、作用和途径都作出了与以往不同的法律表述。公开和参与取代了环境教育1979版的环保法首次以法律的形式对环境教育工作进行了规定。如第八条把"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协调环境科学研究和环境教育事业"作为各级环境保护机构的一项重要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