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期刊导航
期刊检索
论文检索
新闻中心
期刊
期刊
论文
首页
>
《人民调解》
>
2015年11期
>
四川通江:瓦室司法所“四举措”严把社区矫正解矫“出口关”
四川通江:瓦室司法所“四举措”严把社区矫正解矫“出口关”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15-11-21
作者:
政治法律
>中外政治制度
分享
打印
同系列资源
资料简介
完善解矫档案,做好解矫教育。社区矫正期满前15天以内,司法所对社团服刑人员的个人总结和矫正期间的表现、考核结果、社区意见等情况作出书面鉴定。
/
1
完善解矫档案,做好解矫教育。社区矫正期满前15天以内,司法所对社团服刑人员的个人总结和矫正期间的表现、考核结果、社区意见等情况作出书面鉴定。
同系列内容
《人民调解》2015年11期 - 四川通江:瓦室司法所“四举措”严把社区矫正解矫“出口关”
2015-11-21
1979
《人民调解》2015年11期 - 广西钦州:司法局举办人民调解观摩评比活动
2015-11-21
302
查看全部
来源期刊
人民调解
2015年11期
相关推荐
湖南澧县:澧澹司法所多措并举严把社区矫正“解矫关”
四川泸州:建立社区矫正微信平台
四川省年底前将建成规范化司法所2546个
四川财政新举措
抓住四个关键 夯实司法所工作基础
同分类资源
更多
[中外政治制度]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14—2016年四川省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中外政治制度]
对社会主义社会基本经济特征的科学探讨──学习马克思恩格斯社会主义观札记之二
[中外政治制度]
浅析影响部队思想政治教育的主要因素及对策
[中外政治制度]
中学政治教材的重构、共构与再开发
[中外政治制度]
蓝色的港湾(外三首)
相关关键词
社区矫正
司法所
出口
正解
四川
服刑人员
四川通江:瓦室司法所“四举措”严把社区矫正解矫“出口关”
/
1
重新阅读
+在线打印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