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人大立法应突出地方特色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16-0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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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后的立法法赋予设区的市地方立法权,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体现;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保障宪法法律实施的重要举措;是完善立法体制,健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推进人大工作与时俱进的重要方面。笔者认为,作为地方人大立法,首要问题是要突出地方特色,增强法规条款的针对性,注重法规内容的独创性,提高法规文本的可操作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