善意取得性质考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11-0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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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目次引言一、日耳曼法之"以手护手"原则二、非法律行为的"即时取得"———法国法视角三、作为法律行为的"善意取得"———德国、瑞士法视角四、日本对"即时取得"及"善意取得"制度的继受五、我国民法对"即时取得"及"善意取得"的继受六、结论引言《物权法》颁布以前,我国通说观点认为,善意取得制度仅为动产领域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