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发[2016]4号文件促进加工贸易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16-12-22
/ 1
各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加工贸易创新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6]4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现提出以下实施意见:一、促进加工贸易转型升级,提质增效(一)推动传统优势产业优化升级。巩固发展纺织服装、农产品、轮胎、家电、轻工、家具、塑料制品、玩具、箱包、鞋类等传统劳动密集型加工贸易产业。加快运用现代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积极实施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鼓励类技改项目进口设备免税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