刍议公文标题中的“请”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17-0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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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请示“适用于向上级机关请求指示、批准”。请示标题中能否使用“请”“请求”“申请”之类动词?这在公文学界有不同的看法。要求平行机关或下级机关报送材料时要不要用“请”?笔者结合公文写作与处理实践,谈几点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