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自治区各委、办、厅、局,各大企业、事业单位:为提高对道路运输企业(包括道路旅客运输企业、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和拥有50辆及以上重型载货汽车或者牵引车的道路货物运输企业。重型载货汽车指总质量为12吨及以上的普通货运车辆)的综合监管、系统监管水平,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公报
2017年10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