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国发[2016]40号文件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17-1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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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6]40号),促进义务教育持续健康发展,现就统筹推进我省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提出以下实施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