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治藏措施主要体现在逐步建立起来的三大系统化的西藏职官制度:因循元代区制、改立新规的都司卫所制度;多封众建、均衡各势的行政与宗教首领制度;因俗而治、尚用僧徒、全设土官、朝贡厚赏的职官稳定制度。明朝对西藏地方职官制度的设置,集中体现了中央对西藏的国家主权与凝聚力。
中国边疆民族研究
2013年1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