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谈我们律师事务所的用人之道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1994-0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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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批准的《司法部关于深化律师工作改革的方案》,明确了我国律师体制改革的基本构想和总体框架,提出“大力发展经过主管机关资格认定,不占国家编制和经费的自律性律师事务所;积极发展律师队伍,努力提高队伍素质,建立起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国际交往需要的,具有中国特色,实行自愿组合、自收自支、自我发展、自我约束的律师体制”。我们武汉天元律师事务所,作为武汉市司法局试点设立的第一个这类“四自”律师事务所,开业一年来,受到了上级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我们走过的路——“天元之路”,也开始成为热心的朋友探询、论道的一个话题。这里,我就律师工作改革中的人才问题,谈谈我们的一点心得。人才识别——不拘一格,敬业勤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