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平价值视域下食品安全惩罚性赔偿金量定思考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18-0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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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我国出台《食品安全法》将“损一赔十”的惩罚性赔偿制度纳入其中,2015年新的《食品安全法》在赔偿金数额确定上有所突破,规定了价款的十倍或损失的三倍,并明确了最低赔偿金。但仍然存在着标准不合理、不统一等问题,无法使消费者的权利得以合理保障,法的公平价值的实现亦因此受到阻却。因此在确定惩罚性赔偿金时,全面考虑生产经营者的主观态度、财力状况及市场因素,为惩罚性赔偿制度功能的实现提供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