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新股发行制度的潜在缺陷与完善对策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19-01-11
/ 1
我国新股发行制度虽然经过多次调整与改革已逐步走上正轨,但在实际操作中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主要体现在新股的发行数量少且在公司发行新股后的总股本中所占比重过低、公司新老股东持股成本差距过大、成本极低的限售股数量巨大等,这些潜在缺陷产生了较为严重的市场后果。新股发行制度亟需进一步完善,应达到抑制新股上市后被过度投机炒作,增强股市的融资投资功能并削弱其造富大股东的功能,实现股市利益由市场主体共享、缓解限售股解禁后对二级市场的冲击等预期目标。在新股发行实行审核制乃至注册制的条件下,应采取大幅提高新股发行数量和转让的老股数量在公司总股本中所占比重,取消老股票的限售期限,实现新股上市首日股票全流通,按照公司发行新股后的总股本摊薄的前两年的平均每股收益和20倍以下的市盈率确定新股发行价格等具体对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