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市公安局等六部门关于贯彻落实“五整顿”“三加强”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08-0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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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津政办发[2007]113号各区、县人民政府,各委、局,各直属单位:市公安局、市发展改革委、市交委、市教委、市建委、市农委《关于贯彻落实"五整顿""三加强"工作的实施意见》已经市人民政府领导同志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照此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