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中学在上法律课时,教室布置得和正式的法庭一模一样。正中挂着国旗,旁边是“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口号和图标。教师穿着审判官的服装坐在庭上,学生们分别充当辩护律师、检查官、陪审员、被告,原告、书记员、法警等。内容有国际法、刑事法、经济法等。上课即是开庭。
外国中小学教育
1985年6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