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地区不当劳动行为裁决制度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12-0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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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一、引言历经十余年的修法与立法努力,台湾地区的集体劳动三法(亦即工会法、团体协约法与劳资争议处理法)终于在今年(2011年)5月1日正式施行。此次三法修正的改变甚大,可谓树立了未来集体劳动关系发展之法律框架,其中大的修正重点之一,即是不当劳动行为制度及其救济制度(裁决)之建立。以下谨就该制度之制度目的与救济程序,略加介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