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放下师道尊严,承认学生为主体。教学是一种双边活动,应充分发挥教师在教学中的主导作用和学生的主体作用。在实施课堂教学素质化的今天,教师应更新教学观念,改进教学方法,转变教学角色,实行民主化管理,确立为学而教的指导思想,教师要全面、认真、科学地指导学生掌握学习的方法。这样,不但可使教学事半功倍,而且能使学生终身“享用不尽”,即所谓的“授人鱼,供一餐之用,授人渔,则享用不尽”。要达到教师的最高教学境界—授人以渔,良好的师生关系是坚实的基础,它能在发挥教师的主导作用的同时,充分调动学生的主动性和积极性。老师应视学生为学习的主体,承认自己只是作为一种外部力量来对学生学习起促进作用,而不能代替学生的学习。这才能使传统的支配与从属、领导与被领导的师生关系改变为平等、合作、民主、开放的师生关系,才能做到信任学生,张扬学生个性,发挥学生的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能力,促进学生的主体性发展,也才能用积极乐观的态度看等学生的天性,用动态发展的眼光看等学生。
3.虚心学习,提高自身素质。教师的权威就是教师本人的学识、品行与才能,是由老师的专业知识,教育能力、思想品德、职业道德、修养水平所构成的,这就要求教师要有敏锐的政治观点和较高的教育理论水平,具有教育工作者应有的风度和育人的方法。更要以身作则,才能达到孔子所说的“其身正,不令而行”的效果。具备扎实深厚的汉语言文学专业知识,对现代汉语、古代汉语、语言学概论、中外文学史、文艺写作学等,都要有一定的造诣;对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育管理等也要精通;把自己培养成为一个既是教育者又是研究者,能运用教育心理学知识来了解学生、研究学生,掌握学生在语文学习过程中的心理规律和特点,并按照这些规律和特点设计语文教学,选择教学方法,有效组织语文教学活动。
4.树立形象,激励学生。语文学科具有人文性、思想性、移情性等特点,因此,老师在塑造完善人格的过程中应承担着更为重要的职责,尽量使自己成为“真的种子、善的使者、美的旗帜”,诱发、引导学生丰富的内心世界,使每个学生都能认识自身人格发展中的能力、智慧,使他们全身心地投入学习,发挥理智的最大潜能。”。同时,教师还应有崇高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以引导学生形成高尚的道德情操;有敬业、乐业的师德修养,为教育“捧着一颗心来,不带半根草去”;有真挚高尚的情感素养,给予学生争取成功的信心和勇气;有对社会、对他人、对自己强烈的责任感和坚持真理、追求真理的正义感。凡要求学生做到的,老师要以身示范,让学生心服口服,才会主动参与班级的各项活动与管理,既有利于学生成长,成有利于师生良好关系的建立。
5.热爱学生,严格要求。 热爱学生是教师道德要求中的重要规范,是教育活动有效展开的前提。教育过程是师生间的认识、情感等心理交流过程。在教育过程中要实现师生间的情感共鸣、建立良好的师生关系,教师就应当自觉树立高度的工作责任心和社会责任感,对学生怀有深沉的爱,以平等、公正、真诚的态度对待学生。实际上,热爱学生本身就是教师的一种教育手段。教师爱学生,学生体会到这种温暖之情,内心必然受到鼓舞,其上进心必然更强烈,就会自觉按老师的要求去做,同时产生良好的心理效应,从而形成一种求知上进的热情。一般说来,当一位热爱体贴学生而又被学生爱慕和尊敬的老师走进教室时,学生乐意接受他的情感传递,学习该课程时就产生浓厚的兴趣。教师的思想感情灌注在教学内容中,更激发了学生的学习情感,这样,学生就能更好的接受教师讲授的知识。当然,教师对学生的爱并非仅仅停留在单纯感情上,更不是一种偏私的溺爱,而是将对学生的感情灌注和对学生提出严格、合理的要求相统一。严格要求学生正是热爱学生的具体表现,真正热爱学生的教师总是能把“爱”与“严”结合起来,做到从爱出发,从严要求,去教育学生。爱学生,不等于纵容放任学生,只爱不严,不是真爱;相反,只“严”不“爱”也不是真严。要真正达到教育的目的,教师必须坚持“爱”与“严”结合。因为,学生处于成长阶段,还不能完全做到自立、自律,看问题往往肤浅或片面,在日常学习、生活中难免犯错误,教师如果对学生不管不顾,放任自流,听之任之,只会害了他们。所以根据成长中学生的年龄和心理发展特点,对他们必须严格要求。一个教师越是热爱学生,对学生的要求就越严格。 严格要求学生也是一门学问。随心所欲的严格会使学生逆反心理膨胀,产生对教师的抵触情绪,激化师生间的矛盾,使教育效果适得其反。严格要求也要讲求科学性,要做到如下几点:一是严而有理。严格要求是符合学生身心发展规律、符合教育规律的,是由教育过程的需要及教学教育任务决定的。只有当这种严格要求能促进人的智能、道德、体力、综合技术和美育上的发展时,才是正确的。二是严而有度。教师对学生的实际水平、理解能力和接受能力有了全面正确的了解,才能对学生提出适度的要求。三是严而有方。教师对学生提出的要求,要能使学生心悦诚服地接受,切切实实地执行。单纯地命令、禁止不一定有显著的效果,采取疏导的方式,寓教育教学要求于学生的各项活动中,效果就比较理想。四是严而有恒。对学生一经提出要求就要使它相对稳定,不能时严时松。教师应该对要求的落实作经常性的检查,逐步培养学生良好的学习和行为习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