亮剑银行柜面业务风险管理2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09-0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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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我国商业银行实践中,业务调查、监测、评价等事前事后控制较为薄弱,风险控制过度依赖于业务办理的事中过程控制,从而造成柜面处理流程多、环节多、手续多、授权复核多等现象。由于不能从流程控制全过程出发,未能真正增强事前、事后的控制作用,控制风险和提高效率的要求常依靠事中控制的调节实现,经常在柜员授权大小、业务复核量的增减、审批层次收放上做文章,因此出现“一人感冒、全家吃药”的现象,难以走出 “一管就死、一放就乱”的困局。

  第四,从风险控制依据看,对规章制度缺陷和影响认识不足。

  业务规章和管理制度是防范柜面业务风险的重要保障,也是柜面业务风险控制的主要依据。

  一般而言,案件事故的发生,常伴随着违规操作和有章不循。然而,一些银行在分析有章不循的原因时,即通常归疚于基层管理人员及柜员的思想和业务素质、上级行的监督管理不到位,较少关注规章制度本身的合理性。

  纵观我国银行业有关柜面业务的规章制度,存在以下问题:一是政出多门,规章制度互不衔接甚至相互矛盾,造成基层执行混乱;二是统一性和灵活性处理不当,制度规定过于笼统空洞和部分条款过于僵化,不能很好指导业务实践;三是制度与实际操作脱节,不符合业务办理的客观规律,甚至基层根本不具备部分规定的实施条件;四是规章制度过于庞杂,修改频繁,缺乏稳定性,造成基层理解和掌握的困难。

  第五,从风险控制主体看,柜员控制风险的动力、能力、精力、条件等未被充分关注,柜员“知”与“行”的矛盾没能有效解决。

  柜面业务办理的主体是银行柜员,柜面风险控制的有效性也必须依赖直接面对和处理风险的柜员们,因此,柜员对控制风险的态度、能力、经验、手段和条件就直接关系到最终效果。但在实际工作中,这些并未得到全面认识和充分重视,基层风险控制中存在“四无”现象,即由产品规章和管理制度繁多和柜员流动过快导致对内控知识和技能不足的“无知”现象;由关心不足、奖少罚多或只罚不奖等导致内控动力不足的“无心”现象;由业务繁重、身心疲劳、工作超时、负荷超量等导致的“无时”现象;由手段落后、工具欠缺、系统缺陷等导致的“无力”现象。这些因素构成柜员的实际工作环境,也是导致员工操作失误、控制疏忽和管理失效的重要成因。

  最后,从风险控制的手段看,风险控制的科技含量和技术水平亟待提高。

  例如,在银行的开户资料审核、客户身份识别、印鉴审核、账户核对乃至业务监测、监督检查等方面还较多依赖手工,相关业务系统尚不完备、现代管理工具和先进技术没有充分运用,严重制约了业务处理的效率和风险控制效果的提高。

  全方位解决

  针对以上问题,应及时探讨解决之道,具体可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强化事前事后控制,按照能力均衡、衔接流畅、运作高效的要求重构柜面业务风险控制流程,真正实现效率与安全的统一。

  要根据好坏客户、员工、交易的大小数分布原理,在保证对极少数“消极因素”严密跟踪和及时发现的前提下,尽可能疏通业务处理流程,满足柜面服务效率要求。因此,要跳出始终眼盯“事中控制”的习惯思维,从“前、中、后”全程统筹规划和重新布局,按照“重了解、强监测、简控制”的思路,重建业务处理流程和风险控制体系。既要抓好业务处理流程疏通提效工作,更应建立和完善事前事后监测。在建立事前监控防范方面,要从增进客户调查、优化客户结构、规范岗位设置、优化业务系统着手全面改进,作到事前“心明”;在建立事后检测监督方面,要切实改进账户核对、业务检查和审计监控效果,尤其要建立完备的业务监测和风险预警体系,使柜面业务的所有交易、客户、柜员受到严密监测和风险评估,做到事后的“眼亮”。只有如此,变单段重点控制为全程均衡管理,才能全面增进防控效果,最大限度提高服务效率。

  其次,健全柜面客户管理体制,建立银企沟通机制,努力化解信息不对称。

  这方面工作的具体要求有三,一是应消除客户管理“真空”,将“非贷户”和“存款柜面自动增长户”纳入银行客户管理体系,确立管理部门和管理职责,明确客户经理;二是建立存款客户开户调查、跟踪分析、定期回访、产品营销、关系维护等客户管理制度,有效沟通银企双方信息,切实贯彻“了解你的客户”原则,真正建立银企风险联防机制;三是要加强客户规划和有效监控,制定存款客户规划,建立“瑕疵客户”和“危险客户”管理制度,努力改善客户结构,实现客户风险的主动管理。

  第三,完善业务流程和规章制度,提高制度的科学性和实效性。

  流程制度是规范银行的业务操作和管理活动的具体指南,必须一切从实际出发。流程制度不仅要关注理论先进性,要与执行的客观环境相适应,与基层的风险控制实践想吻合。从规章制度的制定看,要强调对基层员工意见的听取和采纳,对部分操作性强的规章应探索“自下而上”的制定过程,体现员工实践经验的总结和提炼。规章制度要“精”,要“管用”,要对现有规章制度大幅度清理整合,使之更为科学合理,并保持必要的稳定。


  第四,彻底转变监控方式,整合增强事后监控体系功能。

  从监控体系规划上,进一步明确事后监督、业务检查和审计监督的职责分工,避免职能重合和管理真空。事后监督应重点负责柜面业务的全业务持续性监测,旨在监测动态、发现疑点和提供线索。业务检查重点是调查核实和现场检查,从而摸清情况、评价风险和排除风险。审计监督重点是履行再监督职责,进行制度有效性和遵循性评估监督。从监控方式上,事后监控体系应摒弃“交易审查和凭证审核”为中心的方法,以数据分析、模型监测、风险定位、风险评估、调查询证、监控录像等现代监控工具为手段,以核实交易“真实性”为主要目的,建立“交易、账户、客户、柜员”全方位监测体系,全面提高柜面业务监控能力。

  第五,强化“以人为本”原则,充分发挥银行员工风险控制的主体作用。

  柜员和柜员主管是柜面业务风险认识和控制主体,是银行柜面操作风险控制的主力军。要从 “责任主体”的角度分析和研究柜员们履行风险控制的目标、责任、环境、能力和条件,切实解决“四无”问题。同时,要关心尊重员工,发挥员工的“主体作用”;平衡激励与约束,加大对违规处罚的同时,也要建立柜员风险补偿制度,加大对合规操作和优秀管理的奖励;通过发展自动化处理平台,加大柜面业务分流,分解柜面业务压力;加快柜面业务流程改造,促进前台处理的标准化;积极推进前后台分离改革,降低柜面处理复杂度。

  最后,引进先进技术工具,改造提升风险管理的技术环境。

  比如,指纹认证技术能大大提高身份识别的可靠性、唯一性,能从根本上解决当前柜员卡使用保管的普遍问题;以短信通知加综合对账系统能大幅提高银企对账效果,彻底改善银企信息沟通;风险监测与预警系统能全面增强数据分析和业务监测能力,改进监控质量。此外,电脑验印技术、电子密码系统等先进技术工具的推出,为银行改善柜面业务风险控制现状提供了全新的手段,应大力研究应用,全面提高我国银行业柜面业务技术防范水平。  

  强调:

  某银行对近三年发生的柜面业务案件分析发现,在全部54起案件中,约有45件属于客户资金被诈骗、挪用、侵吞的案件;若当初建立良好的银企信息沟通,如及时进行电话核实或账户核对,则这些案件几乎都可以避免或及时发现,而不至于出现案件持续数月甚至数年的情况。

  柜员和柜员主管是柜面业务风险认识和控制主体,是银行柜面操作风险的主力军。因此,要从“责任主体”的角度分析和研究柜员们履行风险控制的目标、责任、环境、能力和条件,切实解决“四无”问题。  
  柜面业务风险是指银行网点柜台为客户办理账户开销、现金存取、支付结算等业务过程中由于风险控制失效使银行或客户资金遭受损失的风险,是银行操作风险的主要领域。

  大量的差错事故等不仅给相关银行机构带来极大压力,也给银行全行业造成巨大的财务损失,探讨并有效进行银行柜面业务风险管理,已变得刻不容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