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互交融 共同发展(2)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19-0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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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陕西等省区的民间歌曲及眉户剧、碗碗腔、信天游对新疆“花儿”的影响
  
  陕西等省区的民间歌曲及眉户剧、碗碗腔、信天游等本身是由当地各族人民共同创造的,回族人民继承了其优秀部分,又进行了新的发展,并带入了新疆地区。回族人最初使用的语言比较复杂,回鹘语、蒙古语、汉语,以及中亚一些民族的语言,还有波斯语、阿拉伯语。随着回族愈来愈分散杂居在汉族之中,特别是回族和汉族通婚,使汉人成分在回族中增多,汉语在明代后期已成为回族的共同语言,同时回族人民在日常交往中还保留了一些阿拉伯语和波斯语的词汇。回族除受伊斯兰文化的影响外,还受到中国传统文化的强烈影响。
  一个民族在其发展过程中,都会在自觉或不自觉的状况之下,受到其他民族文化的一些影响。比如生活在北疆地区的维吾尔族,其民间音乐不仅综合了南疆、东疆的特点,而且在此基础上也吸收了当地汉族、回族、哈萨克族、塔塔尔族等民族民间音乐的成分,形成了自己独特的风格。再比如新疆的另一个主体民族哈萨克族,在其民族历史的发展过程当中,也经过了许多远古民族和部落的长期交往与融合。
  在回族形成的过程之中,“花儿”就吸收了当地其他民族民间音乐的因素。在我国民族民间音乐划分时,将回族音乐划为汉、藏语系。汉、藏语系的诸民族的民间音乐作品几乎无一例外地都采用中国音乐体系,这是自古以来就形成的。回族民间音乐的渊源主要是古代中国西北地区诸民族,特别是羌族的音乐。
  当被称作“心头肉”的花儿,经回族人民带入新疆之后,就难免会受到当地的各民族的影响而有新的变化。在新疆米泉市,有位被誉为“新疆花儿王”之称的民间艺人韩生元老先生,在他所演唱的新疆“花儿”当中,我们就可以看到新疆小曲子这一民歌因子已融入了“花儿”当中。如米泉回族民歌——《我和尕妹要团聚》(韩生元演唱,张德浩记谱,焦江记词)中除了“穗”“尕妹”两个词外,整首歌从词到曲与陕北的“信天游”基本一致。此首歌曲被韩老先生称为新疆“花儿”中的《三十三石荞麦令》,变成了纯粹的新疆原生态“花儿”。在一首首新疆回族的民间歌曲中,我们同样发现,陕北民歌特别是“信天游”中的词曲因子在新疆回族民间歌曲中经常出现,往往与整首民歌结合,曲调和歌词有稍微的变化,但是二者却巧妙地结合在一起。新疆的维吾尔族、哈萨克族这两种民族的音乐成分在其形成发展过程之中,也受到了其他民族的影响。作为新疆原生态的民歌中不可或缺的“花儿”,在其流播的过程中,受到这两种民歌文化的影响,三者之间是相互交汇、补充、互动的。韩生元老先生所演唱的“花儿”,借鉴了维吾尔族音乐的快节奏,演唱中吸收了哈萨克族民间阿肯弹唱的幽默感,形成了“演唱中少拖腔、曲调中少滑音,唱词和曲调铿锵有力、洒脱自如”的独具新疆特点的原生态“花儿”的特点。
  通过分析研究论证,可以看出新疆原生态“花儿”在流传的漫长过程当中,受到了其他民族民歌成分的影响。我们还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文化是人类物质创造和精神创造的结果,民间文化体系内部,不是处于静止不变的凝固状态,而是始终处于活跃的互动之中,文化类别之间是互相补充、互相化用的。
 
  参考文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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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富林、赵塔里木.回族民歌述略.中国民间歌曲集成·新疆卷(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文化厅编(内部资料).
  [3]黄允箴.撞击与转型.音乐艺术.200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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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牛龙菲.人文进化学. 兰州:甘肃科学技术出版社,1989.
  [6]千里原主编.民族工作大全.国家民委网站,www.seac.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