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职责的缺席­:由南方周末一则征婚启事想到的 论文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19-1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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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字:家境 征婚 应征 启事 要求 个人 南方 媒体 周末 职责

 南方周末2003年4月10日A10版用了近1/4的版面登载了名为《“成功”男士 诚觅佳偶》的启事,征婚人郑重声明说是“绝无任何其它企图”,因此“更望新闻界的热心朋友理解为贵”,“宽容为怀,切勿追踪、追访”,但既然是有意无意地放在了“众议”版,我还是忍不住想议上一议。
其实借助大众传媒来“招凰引凤”的多了,远的有台湾的《非常男女》,近的有湖南卫视的《玫瑰之约》及各省市的克隆版,又譬如各地都市报几近要用放大镜方能看清的婚介信息“集中营”。只不过电视在充当红娘时充其量只是告人以职业、性情,而都市报的记者通过体验式采访证实自家报纸上广而告之的资料(如财富等)多为虚假的诱饵。而这次南方周末登载的这则启事想来应是真实的了,因为刊登费也得上万,还请了律师并委托其收信,并对合适应征者来沪“承担其个人及相伴者所有费用”,这样看来大概“身价过亿,年入数千万,生活条件属中国顶尖水准,居住上海”应属正常吧。
但可疑的是,征婚是在“曝”富之后,却说“我不拒绝因‘利’而来者,且拒绝仅仅因‘利’而留者”。当一个女人面对一个比自己大十岁(对应征者有年龄要求),有着亿万财产的款爷时,除了盯紧他的荷包外,她还会想到什么?鲁迅先生曾说“从不惮以最坏的恶意来推测中国人”,如果上面我把女人想得太坏的话,那旗帜鲜明地张扬个人资产又算怎么回事呢?

有意思的是,征婚人“三十有五”,“有过婚史,目前离异”,却对“佳偶”条件“苛刻”,“20—— 25岁”倒罢了,但“在读亦可”,“生俱母爱,借子敬夫”,“天性忠贞,贫富不惊”,“家境平实,官贵免谈”却是带一些可疑倾向的。对于在校生,除了强化 “财富即一切”的观念,我找不到他的卖点;而对“家境”、“敬夫”、“忠贞”等刺目字眼的重提,却有一些历史的气息扑面而来。“划成分”、“论出身”分别是土地革命时期和文革里常用的词汇,而“忠”、“敬”无疑更像是陈腐的“三纲五常”的遗风。(而提到“忠”,这是否又是对离异妻子的一记道德棒喝呢?)更有意思的是,“有一子绕膝”的他竟要求“佳偶”“清纯如水,无性经历”,大约这二者是可以划等号的吧,但问题在于他这样要求别人(如果够资格的话)是要传达何种理念呢?而在实际操作中,是否需要将应征者先送进医院(甚至自任“医生”)检查一番后才能见面?倘有胆大者装了假处女膜,又当如何呢……
当然,将自己求偶的心情与标准公之于众(而南方周末发行量过百万),这是需要勇气的,同时也是合理合法的。这对媒体来说,有了广告收入;对求婚者来说,多了个较好的途径。但我们对其征婚的内容却是不得不加以防范的。而在这一过程中,媒体理应担当起“把关人”的职责,力争使其积极、健康、向上,而不是传递什么封建腐朽思想或有违社会公理的内容。因为广告不能如编辑对“本版言论”宣称的那样,只是“代表作者个人观点”而高高挂起“免战牌”,最后却轮到我等好事者来置喙一番。——一句话,媒体职责的缺失无疑是令人痛心的。
2003.4.12夜
作者:北京广播学院 张玉洪
通联:北京广播学院新闻传播学院148号信箱(100024)
E-mail:a.yu@sohu.com(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