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大众传媒对公共政策的影响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11-1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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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大众传媒对公共政策的影响

周云

周云

(湘潭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湖南湘潭411105)

中图分类号:D920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3-2738(2011)11-0266-01

摘要:随着现代传播技术的发展,大众传媒已成为公共政策制定不可或缺的一个环节。为推进公共政策制定的民主化、科学化,研究大众传媒对公共政策的影响就显得非常必要和迫切。在公共政策制定中,大众传媒能够促进公共议题建构、表达社会公众利益、监督政策制定权力,同时它又有公共性匮乏、依附性强烈、客观性缺失等局限性。在此基础上,提出提高大众传媒的公信力,加强大众传媒的社会责任,加强政策制定网络化建设,健全媒介监督体系四点改进对策。

关键词:大众传媒;公共政策;政策制定;影响

一、大众传媒对公共政策制定的影响

(一)促进公共议题建构。

狄杰克和利普莱曾认为,“公共政策关心的是解决或改善社会问题。”[1]大众传媒能及时的将社会所发生的事件向大众及其各个组织传播,通过持续性报道来将社会问题变成大众讨论的话题,引起公众注意,使其进入公众日常议题,影响公众的判断与倾向。因此,社会问题通过大众传媒的关注而加以突出,在公众和政府机构中的影响也越大,推进了公共政策问题的形成,并给政府造成舆论压力,使其尽早制定出公共政策来解决问题。面对众多的社会问题,大众传媒充当了“把关人”的角色,大众传媒对于现代社会所起到的舆论引导作用是任何组织和群体都不具备的特性。

(二)表达社会公众意愿。

“在美国,没有任何国会的重大立法,任何国外冒险,任何外交活动,任何大的社会改革能够成功,除非新闻界准备好了公众的思想。”[2]大众传媒作为一种利益表达渠道,通过提供各种途径和手段,吸引公众参与政治决策,使分散的潜在的公众意愿转化为明确集中的决策要求,再将政府的决策信息公开透明地传达给公众,同时将公众的意见反馈给决策者,使决策层可以充分了解社会成员的意见,能够不断对决策进行适当调整,从而使公众意愿可以通过大众传媒得到呈现,有利于公共政策制定合法化、民主化及科学化。同时,利用大众传媒监督和纠正政策制定过程中的偏差,对行政决策进行完善。

(三)监督政策制定权力。

大众传媒监督是对政府构成监督的重要因素,是现代民主政治中权力制约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大众传媒对公共政策实施舆论监督,即通过对公共政策制定中违法、违规和违纪现象进行曝光、批判和谴责,引起广大社会成员的共鸣,形成强大的社会舆论压力,从而对政府政策制定者的偏差行为进行警告和威慑,促使其社会行为符合社会规范,这在很大程度上减少了权力腐败与权力滥用的机会,增强了公共权力的公正性与合理性。大众传媒通过其强大的舆论监督能力,有效监督政策制定者的行为,提高公共政策制定过程的透明度和公开度,为公共政策制定的合理与完善提供了一个最基础的保障。

二、大众传媒参与公共政策制定的局限

(一)大众传媒公共性匮乏。

由于我国传媒产业仍处在走向市场,逐渐实现产业化、集团化的过程中,领导原则上始终强调“四个不变”,即报纸、广播、电视作为党和人民喉舌的性质不能变、党管媒体不能变、党管干部不能变、正确的舆论导向不能变。[3]致使大众传媒的话语空间被严格限制在政策所允许的范围之内、处于严密的政治监控之下,从而使公众的言论不被大众传媒所关注,一些非法事实被媒体掩盖,这在一定程度上势必会使公共政策制定失去其应有的公共性。

(二)大众传媒依附性强烈。

我国的大众传媒几乎是国家所有,党和政府拥有对他们的绝对支配权,大众传媒的首要功能便是在党和政府的允许范围之内为党和政府传播各种信息。我国的传媒体制表现出高度的政治化与组织化特征。实际上,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大众传媒从一开始就是作为“阶级斗争”的工具而产生的。任何执政者只要掌控了大众传媒,就可以操控舆论导向,就可以达到使他们的权力内化于大众内心的目的。但是,党和政府一旦偏离了正确的方向,通过大众传媒的放大作用必然会对社会造成极大的破坏。

(三)大众传媒客观性缺失。

我国大众传媒的传播内容逐渐趋向通俗化大众化,但这并不同于真正的民主,而且,传媒关注更多地趋向于间接的或主题式的报道,报道的重点已不再集中于政策制定过程,也不再集中于对实践进行深度的连续分析报道,大众传媒的客观性严重缺失。“媒体往往都具有取悦读者和受众的偏好的特点,从而使丑闻、稀奇古怪的事物,以及对未来的恐惧成为新的报道重点。”[4]致使公众无法判断报道的真实性和全面性。这些新闻报道无法准确地反映出公共政策的诉求,有时甚至会影响到公共政策的制定与执行。

三、大众传媒参与公共政策制定的对策

(一)提高大众传媒的公信力。

媒体生命力有赖于公信力,没有公信力的媒体是短命的。大众传媒应扮演“公众代言人”的角色,应该对公众的意愿予以足够的重视,为公共政策制定输送大量的参考意见。政府可以进一步疏通和拓宽政策制定过程中公众利益表达的途径,形成多元、顺畅的利益表达渠道。一方面,提高大众传媒监督功能,为公民监督与制约政府及其官员提供有力工具。另一方面,完善公众利益输入机制,增加制度化输入途径,减少利益输入中介环节,实现自主利益诉求的有效表达,最大限度调动公众主动参与公共政策制定的积极性,提高公众议程的实际作用和影响力度。

(二)加强大众传媒的社会责任。

现代社会,市场化带来了更多的新闻出口的竞争,大众传媒的社会责任也不断接受着现实的拷问。要强化媒体从业者的理论和法规学习,提高其思想修养和审美意识,抑制负面报道、低俗之作等与和谐社会极不协调的东西出现。新闻媒介及其从业人员应依据新闻法规和职业规范,做到自律与他律的统一。新闻媒介和新闻工作者要具有强烈的社会责任心和忠于职守的敬业意识,不为利禄所诱、不为强权所屈。加强党的领导,强调记者的行为操守,强调新闻媒体监督的职业自律,规范新闻媒体监督的社会责任。

(三)加强政策制定网络化建设。

由于网络媒体的匿名性容易产生情绪化、非理性甚至偏颇的意见,这就要求政策制定者在参考这些网络意见和要求时,要作出慎重的判断,使公共政策达到其既定目标,使公共政策更具有民主性、科学性。从行政发展的民主角度看,网络推动政府进行分权的改革,赋予公众更深层次的参与,也强化了大众传媒的力量。通过网络,公众可以选择自己关心的问题发表意见,其反馈速度是传统媒体无法与之相比的,而且网络媒体享有较高的自由度,使得网络媒体更容易从公众的角度选择公众关心的问题,对政务和公共政策的进行报道和传播,对政策程序的公正性起到重要的作用。

(四)健全媒介监督体系。

相对于学术界的批评,媒体的批评不能就事论事,不能一针见血的指出问题的要害,眼光狭小。因此,建立健全完整、科学、有效的媒介监督体系,不仅对于形成良性的舆论氛围十分必要,而且对于我国媒介体系健康、科学的发展也意义重大。在学术界和媒体中间培养起一批具有较高素质和较强业务能力的专业的媒介人才,组成针对媒体的监督机构,媒体监督批评虽然不像法律那样具有强制的约束力,但是媒介受众的批评意见却可以形成一种强大的社会舆论,对公共政策制定起到重要的监督作用。使大众传媒给与公众更多的关注,使公共政策的程度更加的公平、公正。

参考文献:

[1]John.S.DryzekandBrianRipley.TheAmbitionsofPolicyDesign.PolicyStudiesJournal,summer,Vol.7,No.4,1998.

[2]张友伦,李剑鸣.美国历史上的政府运动和社会改革[M].天津:天津教育出版社,1992.

[3]罗责榕.当代中国公共领域的特征分析[J].中山大学学报论丛,2006.(7)

[4]周伟:《媒体前沿报告—一个行业的变革全景和未来走向》[M],光明日报出版社,2002.3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