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建地方国有企业经营者激励机制研究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19-04-14
/ 2

构建地方国有企业经营者激励机制研究

苏杰光

苏杰光

广西来宾中科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广西来宾546100

摘要:经营者才能的有效发挥是企业提升竞争力的有效前提。而经营者能力的有效发挥离不开有效的激励机制。如何构建有效的激励机制以更限度的发挥地方国有企业经营者的才能,提升地方国有企业的竞争力,成为了地方国有企业深化改革中的一个关键问题。本文通过对地方国有企业现行激励机制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提出构建和完善地方国有企业经营者激励机制的建议。

关键词:地方国有企业;经营者;激励制度

引言:

事实证明,企业经营者经营才能的高低对企业发展具有十分重大的影响,甚至成为决定企业成败的关键因素。而经营者经营才能的长期有效发挥,离不开有效的激励机制作为支撑。当前很多地方国有企业也都在对经营者激励机制进行不少有效的探索如执行年薪制、绩效考核、股票期权激励等,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现行的激励机制仍然不够完善,所起到的作用也较为有限,无法长期激发经营者的工作积极性,国企的经营效益仍未能有效提升。本文将对地方国有企业经营者激励机制进行研究,并提出完善经营者激励机制的相关建议。

一、地方国有企业经营者激励机制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一)物质分配形式单一,薪资水平低

进行国有企业深化改革及中央实施“八项规定”以后,当前很多地方国有企业对经营者的物质激励,只有了薪酬激励,再无其他如企业年金、商业保险等激励,以前存在的职位消费激励等其他福利及补贴都进行了整改取消。当前的物质激励就是年薪制,主要是基本年薪和绩效年薪(或奖金)等两部分组成,薪酬的分配形式较为单一,薪资水平较低。国有企业的经营者不仅承担经济责任发展及经济增长的责任,还需要承担维护社会稳定的重大责任。很多地方国有企业经营者的薪酬水平都处在员工平均工资的3-4倍之间,薪酬激励水平较低,不能很好的体现权、责、利三者的统一,经营者承担的压力及风险无法得到有效体现,激励性不足。地方

(二)考核评价体系不完善

很多的地方国有企业对经营者的考核让然沿用“德、能、勤、绩、廉”的考核模式进行,考核过程中主要采取民主测评及访谈的方式进行,没有客观的评价标准,考核评价时往往以主观评价为主,无法体现出经营者之间承担责任、风险及贡献等之间的差异;有些地方国有企业虽然也设置了经营性考核指标进行考核,但也都是考核短期的目标如年度的考核目标,而且很多时候都是下半年甚至年底才下达的考核目标任务,对经营者的激励效果有限。

(三)精神激励欠缺

经营者的利益一般主要体现在经济地位、政治地位和社会地位等方面。随着国有企业改革的不断深化,国有企业经营者取消了相关的行政级别,政治地位弱化。在此情况下,加强对地方国有企业经营者的精神激励是很有必要的。但很多地方对地方国有企业经营者的精神激励是不足的,有时是没有的。有的往往是“评优争先”类的奖励,精神激励形式单一,激励不足。

(四)缺乏长期激励机制

地方国有企业对经营者的激励往往都是按年度考核执行的短期性的激励如年薪制激励为主,缺乏长期的激励机制。如此往往出现地方国有企业经营者只注重短期的经营行为,忽视长期的经营性行为,甚至可能出现牺牲长期利益确保完成短期目标的行为,如此将无法激发地方国有企业经营者努力去思考如何增加自身的造血功能,提升自身的经营能力和素质以促进企业的长远发展。

(五)尚未建立完善的经理人机制

当前地方国有企业的经营者的任职,都主要是由上级部门进行任免的,尚未建立起完善的职业经理人激励,竞争性不足,无法很好的激励经营者自觉加强对自身的学习及提升的提升修养。

二、地方国有企业经营者激励机制的完善建议

随着市场竞争的加剧及国企改革的不断深入,加强对国有企业经营者的激励,提升国有企业的经营效果进而做强做大国有企业,是地方国有企业经营者不得不思考的一个问题。针对地方国有企业经营者激励机制现存的问题,笔者认为可以从以下几方面进行完善:

(一)构建完善的多元化的经营者物质激励机制

物质激励对于经营者而已是十分重要的,是其提供生活水平等的基础保证。完善地方国有企业经营者的物质激励机制,可以从以下几方面入手:一是完善现行的年薪制,提升经营者的基本年薪水平,加大绩效年薪部分的薪酬比重;同时适当考虑基本年薪和绩效年薪与经营者承担的风险、责任之间的关系,适当拉开不同经营者之间的年薪总收入水平;二是增加中长期激励机制。在完善年薪制的基础上,增加中期的激励机制,例如增加任期激励收入及任期目标完成奖励等,在提高经营者物质收入的同时,促使其更加关注企业的长期发展,减少短期行为的产生;三是增加社会保障水平。由于地方国有企业经营者以前大多是公务员身份,进入国有企业后公务员的身份取消了,退休后的待遇相比同等级别的人员,退休金及相关医疗保险水平可能会有所下降,为提升地方国有企业经营者的后顾退休后的后顾之忧,可以在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基础上增加恰当的商业保险和缴纳企业年金等辅助性的保障,但相关的保障标准及规则由其主管的单位根据当时的实际情况制度相关的管理制度,明确相关的标准,预防公款私用等情况的发生。

(二)构建完善的绩效考核评价体系

激励机制的有效与否取决于绩效考评体系是否有效。当前地方国有企业经营者激励机制的效用没有能很好的发挥出来,最主要的原因就是当前的绩效考评指标体系不够完善。因此,构建完善的绩效考评指标体系对有效发挥经营者的激励机制是十分有必要的。具体来说可以从以下几方面来构建完善的绩效考核指标体系:一是将长期的经营目标和短期经营目标相结合进行考核,长期经营目标对应任期经营目标进行考核,与任期激励收入进行挂钩;短期经营目标对应年度考核目标进行考核,与年度绩效薪酬挂钩。二是将考核结果应用于经营者岗位的调整及职位的升迁等工作中,建立能上能下的竞争机制。三是根据经营者的分工不同采取差异化的指标进行考核,使指标真正体现工作的职责、风险及贡献等。四是尽可能的将考核指标进行量化,以定量考核为主,定性考核为辅,而且定性考核指标事先也要明确评分的参照标准。

(三)运用地位激励,强化精神激励

对于地方国有企业的经营者,物质激励是基础。但地位激励和精神激励一样是必不可少的。因此,要恰当的运用地位激励和精神激励来激发地方国有企业经营者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充分发挥其潜能。具体来说就是充分运用各种合理、合法的手段提升地方国有企业竞争者的政治地位如作为政协、人大代表等参政议政等,以提高地方国有企业经营者的社会化地位及企业的信誉,吸引更多的社会精英加入到地方国有企业中来;二是充分利用各种合理有效的声望激励和荣誉激励等精神激励方法来激励经营者,如在“评优争先”等常规精神激励基础上,增加“……突出贡献奖”、“劳动模范”、“优秀企业家”等。

(四)建立完善的职业经理人机制

要建立完善的职业经理人机制,形成能上能下的竞争激励,就要深化改革当前的经营者聘任机制,将经营者的聘任由政府任命改为由地方国有企业的主管部门确定用人的标准,通过公平公正的市场竞争方式选拔经营者,形成完善的职业经理人机制,提升地方国有企业经营者的忧患意识和竞争意识,不管提高工作的效率。

结语

随着地方国有企业改革的进一步发展,加强建立和完善地方国有企业经营者的机制,以不断提高地方国有企业的竞争力,是十分有必要的。加强和完善地方国有企业经营者激励机制是一个系统的工程,需要综合考虑各方面的因素,才能使激励的效果得到最大的发挥,促进地方国有企业的健康快速发展。

参考文献:

[1]刘银国.基于委托—代理理论的国有企业经营者激励机制研究[J].经济问题探索,2014,01:155-160.

[2]李秀荣.论国有企业经营者激励与约束机制的构建[J].山东财政学院学报,2012,01:48-53.

[3]陈智民,郑海鳌.国有企业经营者长效激励机制研究——以深圳为例[J].经济体制改革,2015,04:63-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