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中语文课堂如何渗透法制教育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14-0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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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中语文课堂如何渗透法制教育

覃毅植

覃毅植

〔摘要〕现代教育是全面的教育。在语文教学活动中渗透法制教育、全新地解读、拓展、延伸法律知识,将会使学生的“生活世界、书本世界、精神世界”有机联合起来,实现语文教学贴近生活、贴近学生实际、贴近时代的目标;通过自主、合作、探究等方式渗透法制意识,会使语文的工具性和人文性达到完美统一。

〔关键词〕法制教育课堂教学初中语文

目前,许多学校教育中的法制教育只在社会学科中开展,在其他学科里法制教育还是缺失的,这使学校法制教育内容上针对性差,远离中学生生活、学习实际;方法呆板、粗糙,照本宣科地讲解抽象的法律条文,枯燥无味,缺乏实效性,法律条文的讲授与学生的日常行为脱钩。让学生被动地接受法制教育,不但未能提高学生的法制意识,甚至还造成了学生以消极方式抵触,从而背离了学校开展法制教育的初衷。这种现状直接防碍了学生整体素质的提高,影响到学生思想、道德意识的成熟与完善。

法制教育是学校德育工作中的一项重要内容,中学语文教学在完成德育任务方面具有得天独厚的条件。自古以来,我们的语文教育就有“文道统一”、“文以明道”的基本传统和基本原则。

1以词识“法”

在课堂教学活动中,语文教师将会使用到不计其数的成语、俗语、歇后语等词语,教师在给学生讲解某一个词语意思的同时,不妨尝试一下用法制视角来解释分析这些词语。如“以牙还牙”一词在《现代汉语词典》中意思是“比喻用对方使用的手段还击对方”。讲完了字典中的意思,还可从更高层次的法制层面来解析这个词语的意思。“如果别人打伤了我们的腿,我们也一定要去打伤别人的腿”。这看似乎合情合理的以暴制暴的做法,在古代法制不健全的社会情况下也许行得通,但在今天法制社会是不行的,这种行为是没有任何立足之地的。在法制社会的今天,如果我们的合法权利受到侵犯,应果断拿起法律武器来捍卫自己的权利,通过合法的途径来要求侵犯我们权利和利益的人赔偿我们的经济损失甚至是精神损失,这样做才是对的。

2用课文谈“法”

课文是学生学习语文的主阵地。利用课文向学生灌输法律知识自然是最直接、快捷而有效的途径。例如,在《鲁提辖拳打镇关西》一文中,鲁智深“三拳”打死镇关西,从文学的角度来看,写得酣畅淋漓、痛快至极,体现出主人公嫉恶如仇、惩恶扬善的侠义精神。这种“路见不平,拔刀相助”的以暴制暴的行为在封建时代“恶人横行,好人受欺”的黑暗背景下,有其存在的合理性和必然性。教师如果只是简单地照本宣科,对于世界观处于形成期的初中学生来说,难免会误导学生产生漠视社会秩序和法律的错误观念。所以,在教学本文时,我注意引导学生用现代人理性的法眼辩证思维、用批判审视的眼光重新解读经典名著,做到“去糟糠、取精华”。

鲁提辖的行为究竟对不对?今天如果遇到这种类似的事情,应如何对待?引导学生历史地、辨证地来看待鲁提辖的行为。强调指出,在当时那种黑暗社会里,人们有怨无处可诉,只寄希望于鲁提辖那样的侠义之士来伸张正义,惩罚恶人,保护良民,鲁提辖是一个除暴安良的正义化身。我们应学习的是鲁达除暴安良、扶弱济贫的精神,敢于同坏人坏事作斗争,但是,我们应依法行事,要有伸张正义的精神,赋予正义感;要以法律为准绳,依法治人;如遇歹徒,应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正确对待,不可也不应该卤莽行事。同时,对于我们初中学生来讲,我们应该机智,充满智慧地去解决。可以请求他人,可以发短信,也可以直接拨打110……总之,应在确保自身安全的条件下进行,以避免不必要的牺牲或损失。从而树立了学生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法制观。值得注意的是:在语文教学中渗透法制教育时,应将语文教学内容与法律知识有机地结合起来,既不能把语文课上成法制课,也不能漠视语文教材中蕴含的法制教育因素,而要恰当地把握分寸,适时渗透,潜移默化。

3借习作释“法”

在学生习作中,有很多内容要求学生关注生活,从现实生活中取材,这就要求教师在指导学生习作时引导学生进行综合实践调查,搜集相关资料。在习作教学中引入法制事件,可以规范学生的法制行为。如,在收集震惊全国的“奶粉”及“瘦肉精”事件的材料中,使学生不难肯定黑心商家为牟取暴利,在猪饲料中加入了有毒物质,致使猪肉及肉食品对人体的危害的事实,悟出我是消费者,就受《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保护的意识。商家对于售出的商品应该保证质量。诸如此类伪劣商品完全可以通过“3·15”向消费者协会投诉,甚至可以到法院起诉。以这些特殊的案例为切入点,引发学生的深入思考,整理自己的思想,规范自己的行为。

4以素材展“法”

素料是证明问题的有力证据,为课文说明事实,也是为全新的解读、拓展、延伸法制教育服务。鲁迅作品《社戏》中有这样一个场面:“孩子们在看社戏的归航途中,偷吃了六一公公的豆。”小说的主题表现了少年纯真的友情,赞扬农村少年的一些美好的品质,和“我”在以后的生活中再也没有感受到这么淳朴、天真、可爱的少年朋友般的友情。教师可借“偷豆”事件向学生说明这是一种违反社会公德的行为,孩子们虽然还未成年,但也受治安处罚,从而杜绝学生盲目模仿。明确了偷窃、骗取、抢夺少量公私财物的行为都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是可耻的行为。

普及法律知识,提高民族法制意识,是为了保障全民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在语文教学活动中渗透法制教育,全新地解读、拓展、延伸法律知识,将会使学生的“生活世界、书本世界、精神世界”有机联合起来,实现语文教学贴近生活、贴近学生实际、贴近时代的目标;通过自主、合作、探究等方式渗透法制意识,会使语文的工具性和人文性达到完美统一。从而提升了青少年的法律水平,提高了学校法制教育的实效性,更好地推动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整体工作的顺利开展,促进依法治国方略实施和社会主义法制的建设。

作者单位:贵州省荔波县佳荣中学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