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理人员在职护理培训与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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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理人员在职护理培训与实践

顾彩棉

顾彩棉(北流市人民医院神经内科广西北流537400)

【中图分类号】R47【文献标识码】B【文章编号】1672-5085(2012)41-0264-02

护理人员在职培训技能操作和护理理论是护理专业技术人员不断进行知识技能的补充、更新,是加强护士对临床护理工作质量提高的一种继续教育。在护理人力资源紧缺的形式下,为了给患者提供更为安全、高效的护理,首先要有完善的护理培训,培养具有专业能力的护理人员,体现护理服务水平趋向优质护理服务化,适应临床护理行业发展的需要。实践能力是护士专业的特征要求[1],建立一支业务素质高,护理专业技术强的队伍,培训是非常重要的一项工作。我院对低年资护士进行在职培训,通过培训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现将实践情况总结如下:

1.对象

培训对象是医院在职护理人员,2009年673名,2010年136名,2011年上半年480名,学历包括本科、大专、中专毕业。

2.方法

对护理人员根据工作年限采取分层次培训的方法进行在职教育。

2.1培训的管理

①成立院内护理技能考核小组,负责理论及操作技能的培训与考核工作。②护理部制定培训考核计划,根据培训计划的内容进行培训,落实率98%。③按工作年限进行考核,不合格者必须进行补考,保证年度培训计划的完成。

2.2培训方法与内容

采取分层次培训的方法进行在职教育,按照护士的工作年限分为三个培训阶段人员:本科、大专、中专毕业入院工作第1年作为第一阶段,工作第2至5年作为第二阶段,工作5年以上作为第三阶段。培训内容以教学方式进行理论授课,配以图片和视频,技能操作训练则采取真人训练。

2.2.1第一阶段的护士

第一阶段的护士以岗位适应教育为主,根据护理部要求重点做好三基培训,完成培训项目。主要内容侧重于基本理论及临床常用的基础护理技能操作,对于以上内容护理部组织进行集中培训。年内的护士实行科室内轮转,轮转科室制定有入科室第一个月、第二个月、第三个月培训考核计划。通过轮转科室掌握多学科知识,相关科室根据各自的专业特点制定本科室需要掌握的内容。主要是专科疾病知识,护理要点,专业仪器使用及专科操作。护理部每个月组织理论学习和技能训练并对培训内容进行严格考核,考核成绩记入个人培训手册。

2.2.2第二阶段的护士

具有熟练的基础护理技能,进一步学习和熟练专科知识和技术操作。培训内容侧重于专科护理,护理服务,压疮的预防和护理安全,健康指导及护患沟通交流与实践,急危重症患者抢救程序及临床护理技术操作并发症的处理。护理部每个月组织理论培训,科室完成培训项目。并对培训项目进行严格考核,考核成绩记入个人培训手册。

2.2.3第三阶段的护士

培训内容侧重点于提高专科知识和专科护理服务水平为主要教育。熟悉专科疾病常识及掌握专科疾病护理常规,具有观察危重患者的护理技能和及时处理突发病情变化的护理问题。抢救患者时做到行动敏捷、有条不紊、分秒必争。熟悉掌握常见护理应急预案,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处理,具有临床带教能力。参加院内、科室业务学习,病房小讲课等。

2.3评价方法

由院内考核小组对规范化护士进行培训与技能考核,考核成绩全部实行百分制。合格指标:①技术操作考试分数≥90分。②理论考试分数≥80分。③完成培训目标。

3.结果

所有接受培训考核的护理人员均能到达合格水平,2009年、2010年、2011年住院患者对护士的技术水平、服务质量满意,满意度达98%以上。

4.讨论

低水平护士培训充分调动了护理人员的工作能动性,提高了临床护理人员综合素质,使护患沟通能力增强,患者对护理服务满意度提高,提高了护理质量。

4.1分层次培训达到培训目的

将不同阶段的护理人员分开培训,使其在不同工作阶段内学到贴近临床的护理知识,适应了不同层次护士的学习需要,到达了学习目的,同时根据不同阶段护理人员知识需求情况,制定相应的培训计划,进行针对性在职教育。这样能满足不同阶段的护理人员的知识需求。调动了学习的积极性,提高了临床护理服务水平。

4.2在职培训是保证护理质量的重要环节

分层次护理培训使护士具备了扎实的基础护理知识,还具备了过硬的专科护理技能,能熟悉进行基础护理和专科护理技术操作。扩大护士知识面,使护理工作规范、安全、有效开展。提高护患沟通能力,把握好健康教育的时机,针对患者的情况进行健康教育指导,达到健康教育目的和效果。特别是真人训练使技能训练更加逼真,训练效果良好。通过培训,使我院的护理质量得到明显提高,护理人员是护理工作的直接执行者,也是保证护理质量的关键环节。这样的培训适应了护理行业的发展需要,使护理人员的知识得到不断更新,丰富服务内涵,同时保证医院护理质量的不断提高,最终体现了护理培训在临床护理工作中的重要作用。

参考文献

[1]李小寒,尚少梅.基础护理学[M].北京:人民卫生出版社,2006: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