语言习得规律给语言教学的启示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13-0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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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言习得规律给语言教学的启示

◆贾卫华

◆贾卫华山东省滨州市滨城区第二中学256600

摘要:作为现代社会交流与发展的工具,英语是中学必修的重要科目,学生的英语成绩是家长与社会关注的焦点之一。然而总是有许多学生英语学习不入门,令教师和家长头疼不已,……只要遵循语言学习的自然规律,所有学生都可以把英语学得很好。

关键词:语言习得规律语言实践语言要素词汇语法

在飞速发展的现代社会,作为一门工具,英语成为中学必修的重要科目,学生的英语成绩也成为家长与社会关注的焦点之一。然而总是有许多学生英语学习不入门,令教师和家长头疼不已,有的家长长期为孩子请家教,投资巨大,却收效甚微。究其原因,我认为,这是部分家长、学生甚至教师不知道英语作为一门语言的习得规律所致。只要遵循语言学习的自然规律,所有学生都可以把英语学得很好。

那么语言的习得规律是什么呢?我认为,其规律是:先有大量语言输入再有逐渐的语言输出,说先于读,读先于写,在语言实践中学习语言。想一想婴幼儿学说话的过程,不就是反映了这样的规律吗?大部分孩子一岁前从周围环境中听到了大量的语言信息,然后一点点说出来,由词到句,再由简单句到复杂句。在头脑中没有任何语法概念的情况下,便学会了自己的母语。作为英语教师,首先就应该让学生从思想上明白这一道理。然后学生才能放弃一蹴而就、急功近利的投机思想,转而踏踏实实地一步步地在教师引导下学习英语。

可能有人会说:母语是在孩子头脑中一片空白的情形下学到的,而学生学习英语是作为第二语言学的,母语先入为主,不可避免地会影响学习过程。另外,大部分学生不能象学习母语一样处在英语环境中学习英语。因此,学生不可能象学习母语一样学习英语。产生这样的困惑是可以理解的,而且学生在校要学习多门课程,也不可能把所有精力都放在英语上。那么,研究语言习得规律有什么作用呢?它的作用在于对语言要素的学习方法上。

英语语言要素指的是英语词汇、短语、句型。人们普遍认为英语学习的重点与难点是语法。于是,英语辅导班十家有九家是讲授语法,教师也喜欢讲授语法,似乎离了语法教师便没什么可讲的,家长和学生也以为英语成绩落后的原因主要是语法听不懂。尽管高考一再强调淡化语法,但是如果英语语法一塌糊涂,英语学习是无法进行的。

我认为,语法很重要,在教学中,既不能忽视也不能过分强调。需要明确的是:语言是在语言实践中习得的。语言学家吕叔湘先生在谈到英语学习时说过:“与其多读语法书,不如多读文章。”又说:“词语要嵌在上下文里才有生命,才容易记住,才知道用法。”课文是学习英语的“重要基地”。课文里有语音、词汇项目,也有各类语法项目。它们有机地结合在课文里。课文中出现的语法项目,是有血有肉的,不是干巴巴的。

通过课文去学语法,可以学得活,记得牢,这比孤零零地背诵语法条目要有效得多。因此,在句型学习结束后,宜结合课文去学语法,要围绕课文中出现的主要语法项目,循序渐进地学习比较系统的语法知识。也就是说:学生通过阅读,可以学到并学好各种语言要素。我眼见许多同学固执地坚持自己的方法,每天死记硬背单词,可是很快就忘掉了,阅读时无法复现词汇含义,即使句中没有生词,对整个句子也不知所云。然后把原因归咎为不懂语法,于是,再死啃语法书一段时间,可是仍然不见起色,这不是典型的事倍功半吗?所以,在我们没有真实英语语言环境的条件下,就把英语课本,英语读物当做我们的语言环境吧。在文章中,掌握单词、短语和语法。碰到好的文章、句子,就反复阅读,直至背诵如流。

吕叔湘先生在谈到语文教学时说:使用语文是一种技能,跟游泳、乒乓球等等技能没有什么本质上的不同,不过语文活动的生理机制比游泳、打乒乓球等活动更加复杂罢了。任何技能都必须具备两个特点:一是正确,二是熟练。要正确必须善于摹仿,要熟练必须反复实践。语文课的主要任务是培养学生使用语文的技能,所以一般称之为工具课。教师的任务是指点学生摹仿什么,怎么摹仿,检查学生的实践,是否正确,是否熟练。技能的获得要通过学生的活动,教师是无法包办代替的。

英语也是工具,使用英语也是技能,时时思考语言的习得规律和语言学家对于语言学习和教学的观点。我想,对于如何进行英语教学,我们就应该心中有数了。同时,也希望上级有关部门,结合中国学生学习英语的实际,研究并改革高考命题方式,使英语教学向着更健康的方向发展,实现英语教学的主要目标:Todevelopthelearners’awarenessofthelanguagesystemandtheabilityofeffectivecommunication.(SimonGreenall,英语教学与研究出版社以及英国Macmillan出版社主编之一)。

参考文献

[1]吕叔湘关于语文教学问题.《人民日报》,原载于1964年2月17日。

[2]SimonGreenall青岛新标准英语培训会上的发言.2004年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