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新生代农民工精神文化生活的几点思考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11-1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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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新生代农民工精神文化生活的几点思考

胡国庭曹力元

——以浙江省仙居县为例

胡国庭1曹力元2

中图分类号:D412.6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3-2738(2011)11-0364-01

摘要:新生代农民工是我国工业化、城市化建设中的一支重要的推动力量,在我国现代化建设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本文结合仙居县新生代农民工精神文化生活实际调研,从新生代农民工收入、社会公共文化娱乐设施、社会各界重视程度等三个方面着重分析了新生代农民工的精神文化生活现状,并从政策层面保障新生代农民工参加精神文化生活的资金和时间、正确引导新生代农民工精神文化生活使其进一步融入城市生活、充分发挥共青团组织基本职能等三个方面提出了改善新生代农民工精神文化生活的几点建议,对于社会进一步了解和掌握新生代农民工的精神文化生活具有一定的借鉴意义。

关键词:新生代农民工;精神文化生活;现状分析;改善对策

农民工群体是我国社会转型时期出现的一个有特殊身份的群体,他们是我国工业化、城市化建设中的一支重要的推动力量,在我国现代化建设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因此,关爱农民工群体,丰富农民工物质和精神文化生活,是我国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本质要求,也是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近年来,国家出台了一系列关爱农民工群体精神文化生活方面的政策,采取了一些措施,也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是,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以上世纪50、60年代出生为代表的第一代农民工由于年龄等原因已陆续离城返乡,出生于上世纪80、90年代的新生代农民工已逐渐成为农民工群体的主流,而且在今后二十年间,他们将成为我国各大产业工人的主体人群。新生代农民工与第一代农民工相比,他们受教育程度较高,职业期望值较高,对物质需求和精神生活的追求也较高。从满足新生代农民工的精神文化需求来看,依然存在着许多困难和问题。因此,调研新生代农民工精神文化生活,研究并寻找激发新生代农民工生产积极性和劳动创造性的有效方法,是眼下构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客观需要。

一、新生代农民工的精神文化生活现状分析

仙居县地处浙江省东南部,位于台州与温州、丽水、金华三市的交汇处,全县经济主要以手工业、化工、旅游等几大产业为支撑。这些年,随着手工业、旅游产业的快速发展,吸引了大批的外来务工人员,这批人员主要来源于江西、安徽、四川等地的农村,且年龄不断呈现出年轻化的趋势。由于受到自身收入来源少、社会公共文化(娱乐)设施不足、社会各界重视程度不够等种种因素的限制,他们的精神文化生活需求,依然不能得到有效的满足。经过走访、摸底调研,我们发现主要存在着以下几个方面的原因:

(一)劳动收入低,适合需求的文化产品超出了新生代农民工能承受的经济范围。新生代农民工的业余精神文化生活与他们从事的职业及收入来源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由于新生代农民工是农村外出务工青年,工作年限短、财物方面原始积累少,加之他们主要集中在劳动密集型产业和技术含量低的服务行业工作,平均月收入基本集中在1310-2000元之间,工资收入低,因此能用在文化生活消费方面的开支就不足,限制了他们对文化产品的消费能力。比如报纸、书刊、杂志等文化消费,除了公司、企业免费赠阅外,他们很少会掏钱去主动购买。另外,城里大部分先进的文化娱乐设施,是为了适合城市居民需求而建设的,消费成本高,像影院、茶座、酒吧等文化娱乐场所,游泳馆、美容美体俱乐部等健身场所,消费动辄数十元甚至上百元,处于低收入人群的新生代农民工一般都会望而却步。这些现象很大程度上造成了他们精神文化生活进一步滞后的现状。

(二)居住分布边缘化、劳动时间长,制约了新生代农民工的精神文化生活。一方面,居住地是新生代农民工除劳动场所以外最主要的活动场所,居住的地点及其所在的周边环境,对新生代农民工的社会交往及文化生活影响较大。以仙居县为例,在新生代农民工主要居住场所上,以用工单位宿舍、建筑工地工棚和城郊农民房为主,周围环境文化氛围较弱、文化活动氛围不强;在新生代农民工区域集聚上,大部分集中在县经济技术开发区的几个板块和县城城郊的一些工厂工地,而这些区域相对于市区而言文化设施配套落后,文化活动场所少、而要在这些集聚区内建设配套的文化娱乐设施,也无法一撮而就。另一方面,劳动时间的长短和劳动强度的大小,直接影响到新生代农民工的业余生活和精力。由于新生代农民工大多集中在劳动密集型产业和技术含量低的服务行业工作,工作时间长,工作强度较大,有时为了赶进度和工程,甚至连双休日的时间都占用了。以上两个方面,直接导致了新生代农民工与城市文化活动相接轨的机会减少,间接导致了他们对于城市文化活动的陌生感和脱离感,降低了他们参与城市文化活动的积极性。

(三)社会各界关注和重视程度不够,限制了新生代农民工精神文化生活。新生代农民工是改革开放后出生的农村青年,较之第一代农民工文化程度较高,贴补家用和养儿育女的压力较小,追求新的生活方式和寻找更好的发展机会的愿望更为强烈,因此他们对自身精神文化生活也尤为重视。一方面,虽然党政部门和社会组织这些年在保障和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帮助农民工子女上学等方面做出了不少的成绩,社会各界媒体对这几块也给予了高度关注,但是对新生代农民工精神文化生活需求的关注程度依然不足,对新生代农民工精神文化生活缺乏正确的引导。另一方面,企业老板和雇主对新生代农民工文化生活及其精神文化的需求关注程度也不够,新生代农民工现还无法从其所在企业获取自身精神文化需求的满足。大部分企业除了给农民工提供劳动场所外,没有为职工提供文化活动场所及文化娱乐设施,即使是有提供,也是非常简陋。文化活动场所大多无人经常管理,图书资料无人整理更新、环境卫生差,在文化娱乐设施上,提供的大多是象棋、麻将、电视等常规设备,适合新生代农民工精神文化生活需求的设施明显不足,比如乒乓球、台球、篮球场、电脑等设备。另外,针对农民工的各类民间团体组织发展迟缓也是导致新生代农民工精神文化生活匮乏的重要原因。比如**老乡会,**兴趣小组、**青年联谊会等团体组织建设不足,无法有效的聚集新生代农民工开展文化活动。

二、改善新生代农民工精神文化生活的几点建议

新生代农民工的城市融入关系到一个地区经济的持续和健康发展,改善新生代农民工精神文化生活,促进新生代农民工和市民的融合,关系到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构建。

(一)政策上应保障新生代农民工参加精神文化生活的资金和时间。农民工群体作为社会弱势群体,如何提高他们的收入和待遇,使他们不断享受到改革发展成果,是党和政府需要研究的问题之一。我们认为党政部门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1.在提高最低工资标准的同时,还要为新生代农民工创造更多的就业和创业的机会,不断增加新生代农民工的可支配收入。

2.各级政府部门、群团组织应针对新生代农民工开展形式多样的公益业余文化活动,丰富农民工的文化生活,减少新生代农民工的业余文化支出。如送电影送歌舞近企业、流动书库进企业等等。

3.制定出台保障农民工精神文化生活的法律法规,如保障农民工休息时间、要求企业加大文化设施的投入力度等等,并依据实际成效对专门设置农民工文化消费项目支出的企业给予一定的税收减免和补贴。

只有这样,才能确保新生代农民工在收入上能有一定的资金用在文化消费上,在时间上能有一定的空闲参与到文化活动中,企业也会有一定的积极性组织新生代农民工开展文化活动。

(二)正确引导新生代农民工精神文化生活,使其进一步融入城市生活。与第一代农民工相比,新生代农民工在成长经历、文化素质、价值取向等方面存在着明显差异,他们中有一大部分人向往城市社会,有强烈的市民化愿望,希望通过自身的努力,利用好各种资源、通过各种途径留在城市,寻找与父辈们不一样的前途和命运。因此,我们可以抓住这个契机,正确引导新生代农民工加强自身学习,努力提高工作技能,主动适应城市文明,融入城市生活。我们认为党政部门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1.以促进新生代农民工市民化为目标,在保障住房、社会保障等方面出台优惠政策,引导新生代农民工逐渐融入城市,成为新市民。

2.开班“文化夜市”,帮助新生代农民工提高自身素质和专业技能。整合利用好社会各方资源,针对新生代农民工实际需要,开展形势政策教育,法律常识、计划生育、职业道德、社会公德等方面的素质教育及劳动技能培训,帮助新生代农民工提高自身素质和工作能力。

3.评选先进,树立典型。积极开展“新仙居人”、“外来务工青年形象使者”等评选活动,树立典型,展示新生代农民工的形象和风采。

4.以团体组织为纽带,建设本地青年和外来务工青年感兴趣的社团组织,如**兴趣小组、**俱乐部、**青年联谊会等团体组织,达到有效聚集和带动新生代农民工开展文化交流活动的目的,通过交流活动,进一步促使新生代农民工融入城市生活。

(三)充分发挥共青团组织青年、引导青年、服务青年的作用。共青团组织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组织青年、引导青年、服务青年的先进青年群众组织。上世纪80、90年代出生的新生代农民工是外来务工青年的重要组成部分,而且大部分也是团员青年,这部分人对团组织的认同程度相对较高,因此,我们可以充分发挥团组织对新生代农民工的引导作用,尤其是要在正确引导新生代农民工精神文化生活方面做好结合文章。我们认为主要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1.积极开展外来务工青年群体团建。一是在新生代农民工集聚区地(经济开发区)建立团工委,配强配好班子成员,具体负责组织、引导和服务外来务工青年。二是在非公企业中建立团组织,通过团组织和团干部引导外来务工青年提高自我管理能力和参加文化活动的积极性。

2.利用网络开展交流互动,正确引导外来务工青年精神文化生活。各级团组织充分利用新媒体,通过QQ群、微博等网络平台,加强与外来务工青年的交流互动,并可以借助平台适时发布活动信息和组织活动。

3.整合社会资源,增强文化活动的吸引力。充分发挥团属文化活动阵地的作用,努力丰富外来务工青年的业余文化娱乐生活。比如开展青年文化周、企业文化大联动、单身外来务工青年联谊会等活动。另外,在有条件的工业园区,建立青年服务中心和外来务工青年图书馆,为青年创建娱乐、交流、学习活动的平台。

参考文献:

[1]苗密,孙金海.新生代农民工市民化的历史必然性及现状分析[J].内蒙古电大学刊,2011,(5)。

[2]王春光.新生代农民工城市融入进程及问题的社会学分析[J].青年探索,2010,(3)。

[3]夏国锋.农民工文化生活的分层现象与对策——来自安徽农民工的调查[J].安徽商贸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06,(2)。

作者简介:

1.胡国庭(1983-),男,浙江财经学院助理研究员,共青团仙居县委副书记(挂职)。

2.曹力元(1984-),男,仙居县白塔镇团委书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