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农民工工伤保险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19-1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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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农民工工伤保险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宋兰芳

新疆三联工程建设有限责任公司,834000

摘要:随着我国建筑业的不断扩大,对建筑业农民工的有效管理已经成为国家乃至整个社会稳定的一个重要因素,但农民工工伤保险覆盖率偏低、劳动关系认定困难、工伤保险待遇申请程序繁琐、农民工自身安全意识不强等原因是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制度的主要障碍。加快工伤保险的立法进程、简化工伤待遇申请程序、加强工伤保险宣传以提高农民工的参保率是解决农民工工伤保的途径。本论文通过自身学习和了解简要介绍了农民工工伤保险制度的现状,对其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论证并提出相关建议。

关键词:农民工;工伤;工伤保险;问题;建议

1导言

随着克拉玛依建筑行业蓬勃发展,建筑业农民工队伍不断发展壮大,为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安居乐业做出了重大贡献。建筑业属于工伤风险较高行业,又是农民工较集中的行业,为维护建筑业农民工的工伤保障权益,减轻和均衡用人单位负担,为企业的发展创造良好环境,必须做好农民工工伤保险参保工作。目前建筑业农民工主要有三个特点:一是流动性强,岗位变动频繁,管理难度大;二是属多发事故人群,风险具有不可预测性;三是参加商业意外保险,农民工保障水平较低。据调查,商业保险中医疗费大都是1万元封顶,这是远远不能满足用人单位和农民工需要的,当发生重大事故时,用人单位特别是一些中小建筑企业往往无力支付高额的工伤费用,致使农民工不能得到及时治疗、康复。推进建筑企业农民工工伤保险,是保障农民工权益的客观要求,也是分散建筑企业的工伤风险、减轻建筑企业负担的现实需要。

2当前农民工的工伤保险参保现状

有本地和外地的建筑施工总承包企业、专业承包企业和劳务企业(以下统称用人单位),都应当为农民工办理农民工工伤保险,按规定缴纳农民工工伤保险费。建筑施工企业参加工伤保险,以建设工程项目为单位,向施工所在地区社保局进行申报,为参与该项目建设的所有农民工统一办理参保登记和缴费手续。但是农民工普遍文化程度低,他们不了解工伤保险相关知识,没有参保的意识,虽然工伤保险被规定为强制保险,但农民工并不清楚,农民工找工作时,只要能按时发工资,他们并不重视是否签订劳务合同,是否参与工伤保险,他们甚至不清楚这些东西的作用,对法律了解甚少。

目前,克拉玛依大部分建筑行业都实行了实名制管理,通过完善劳务用工管理制度也可以进一步加强农民工工伤保险管理工作。

“实名制”信息系统中最基础也是最重要的一项工作内容,是通过实名制管理系统软件中的人员管理、合同管理、保险管理、考勤管理、工资管理等的应用,实现对劳务资源使用动态的及时掌控,有效的杜绝恶意讨薪,减少劳务纠纷,提高劳务工作管理效率。劳务部门要对项目施工作业人员进行信息录入和基础信息维护,此项工作要求做到认真、仔细、零误差,信息录入过程中严格审核录入人员,对超龄人员及未成年人员不得录用。

3农民工工伤赔偿过程中发现的问题

农民工出现工伤事故,往往陷入“马拉松”式的处理旋涡,农民工对待工伤处理往往不配合,所以农民工面临着工伤认定难、获得工伤赔偿难等问题。要获得工伤赔偿,整个过程要经历申请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和工伤保险待遇索赔三个阶段,工伤认定时间规定: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认定工伤的前提要看否存在双方劳动关系,农民工相关法律知识较为欠缺,且往往没有能够证明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据,就需要启动确认劳动关系的劳动仲裁程序;相关部门做出工伤认定后,如果相关单位或农民工对结论不服,可能会进入复议程序,若相关单位不依法承担工伤保险赔偿,有可能会进入工伤赔偿劳动仲裁和诉讼程序等。

4工伤保险工作中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4.1施工单位原因

在部分施工单位,施工队伍的包工头并没有给全部的施工农民工购买工伤保险,而只是将部分管理人员和把危险岗位的员工列入参保名单。一些施工队伍采取了许多抵制的做法,如为躲避强制参保而不签劳动合同,实名制管理少报、瞒报人数等。这也说明目前实施工伤保险的相关政策法规宣传还不到位,大部分施工队伍对政策不太了解,兴趣不大。

4.2农民工原因

农民工维权意识弱,用工环境未能净化。按说农民工应该对工伤保险有着强烈的需求,但在工作中发现,一方面农民工们大都知道有工伤保险一说,但对“工伤保险待遇有哪些”、“什么情形算工伤”、“发生工伤及事故后怎么办”等问题知之甚少,特别是对“用工单位不给参保怎么办”、“保险赔付时间有什么限制”等与自身利益密切相关的问题更不明了;另一方面,由于劳动用工不规范,基础管理薄弱,农民工甚至是管理人员自身对劳动合同的签订不够重视,觉得签合同是走形式,对劳动合同签订的重要性理解不到位,因此出现漏签、代签等现象,劳动关系不明确,一旦发生工伤事故,农民工很难得大最大利益的赔偿,为后期劳务纠纷的处理埋下了隐患。

4.3建筑行业特点原因

建筑工程的生产特性是多工种交叉作业,务工人员需多次进出场且在不同的工地间流动,人员变化频繁给管理带来相当难度,造成监管困难。许多施工队伍招聘农民工往往是短期用工,多则数月少则数天,因而农民工的工作时间、地点,都有不稳定性,地域流动性较大,这也是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的比例如此之低的原因之一。

5保障农民工工伤合法权益的对策

维护农民工和建筑施工企业的切身利益,对大力发展经济和构建和谐社会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基于上述农民工的问题现状,可以采取以下对策:

5.1加强工伤保险宣传,提高农民工参保率

企业可以大力宣传力度,营造声势,为推进工伤保险创造良好氛围。一方面可以通过媒体,发放宣传材料,组织知识竞赛等方式,加大宣传力度。另一方面,加强工伤保险与工伤预防相结合。工伤保险除了要进行工伤补偿外,工伤预防工作必不可少。西方发达国家普遍实行了工伤保险与事故预防相结合的做法,实践证明,采取积极的工伤预防措施,可以减少工伤事故和职业病发生率。而我们的工伤预防工作还十分薄弱,所以应积极开展工伤预防工作,这是目前减少工伤事故频发的根本措施。工伤预防可以在以下方面做一些工作:一是开展安全思想教育,增强安全意识,把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在思想上、组织上、措施上落到实处。二是经常开展全面性大检查,查分公司领导安全思想、责任制的落实情况,查各项安全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及事故隐患,及时找出问题积极整改。三是要加强安全技术、安全法规的培训教育,提高农民工素质,提高自我防范意识和能力。

5.2简化工伤赔偿程序

我国现行的工伤程序太过复杂,所需时间太过漫长,因此,应当简化工伤认定程序,各部门各司其职,保护弱势农民工,不能限制农民工的权利。

5.3完善农民工工伤保险制度

为农民工制定一套合适可行的法律法规体系,全方位的在法律层面上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在法律法规中明确规定有关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的问题、工伤保险待遇问题、法律援助问题、工伤事故责任处罚问题等,使农民工保障自身合法权益有法可依。

目前,克拉玛依建筑行业已实行实名制管理,由施工企业建立能动态反映施工现场一线工作人员实际情况的数据信息管理系统,将施工人员名单、考勤记录和工资发放等动态实名管理信息纳入企业信息管理系统,同时在施工区域入口处安装考勤设备,施工及管理人员打卡后方能出入施工区作业,考勤情况及时进入到相应信息管理系统,作为日后工人工资发放和解决劳资纠纷的重要依据。这些记录不仅为日后农民工工资发放提供依据,还可根据工程建设进度需要及时增补或减少施工人员,提高了建筑企业的管理效益。同时,实行实名制管理后,施工人员的各种信息全部记录在案。

6结束语

农民工工伤保险社会保障权的实现对于维护农民工和企业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与稳定有着重要意义,它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扩展农民工工伤保险的覆盖面,简化繁琐的工伤认定及索赔程序,建立完善的农民工工伤预防—治疗—康复三位一体机制,相信农名工工伤保险制度的不断改革与完善一定会得到更好地实现。

参考文献

【1】李朝晖.农名工工伤保险制度重构与创新研究

【2】吴丽萍.农名工工伤保险中的政府责任,缺失与完善

【3】于欣华,霍学喜.农名工工伤保险困境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