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婴同室中新生儿的安全管理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13-1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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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婴同室中新生儿的安全管理

马小芬

马小芬(江苏省宜兴市人民医院产后康复科214200)

【中图分类号】R17【文献标识码】B【文章编号】1672-5085(2013)14-0383-01

【摘要】母婴同室作为一种新的医院管理制度在我国已经广泛开展,父母作为法定监护人,既可增加母子间的感情,又可对以后的持续母乳喂养奠定基础。而新生儿作为一个特殊的群体,由于调节中枢及各脏器功能还不健全,导致生活能力差,机体抵抗力低下等,容易造成一些医疗安全隐患,为此,我院制定了一系列相应的护理安全管理措施,大大减少了不安全因素,现总结如下:

【关键词】新生儿母婴同室安全措施

一.资料

我院从2010年1月1号至12月31号全院共出生新生儿2638人。

二.方法

2.1建立有效的防护措施和制度:由于护理人员的严重不足,而患者又相对较多,床位周转快,护士没有足够的时间去看护母婴同室的新生儿,因此,照看新生儿的艰巨任务实际上大部分已落在产妇及家属的肩上,而针对他们不同的文化程度及护理新生儿经验的欠缺,为减少一些安全隐患和潜在的医疗风险,我们采取了一些措施:

2.1.1规范产房和母婴同室间新生儿交接流程,制订了“新生儿交接流程”:有专门的交接登记簿,上面有产妇的床号、姓名、婴儿的性别、产房工作人员的签名、病房接受人员的签名、家属的签名。

2.1.2新生儿回母婴同室区时护理人员即认真做好新生儿身份核对和确认。以后进行每项操作均需认真做好两种以上身份识别方法的核对。若婴儿所佩带的腕带、脚带字迹不清或松脱时,需两名护理人员重新确认新生儿身份,认真写好腕带、脚带,两人核对无误后才系上。

2.1.3对每一位新入室的新生儿所陪伴的家属和产妇除了口头讲述新生儿的安全监护条例外,还让法定监护人——父亲书面签订“母婴同室病房新生儿安全监护协议书”,一式二份,一份留给法定监护人,条例中规定:新生儿出生后,父母是新生儿法定监护人,病区内实行非封闭式管理,因此,新生儿每天24小时均不得与父母分离。任何时间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抱走婴儿。如新生儿因特殊情况需外出检查或转科,先由儿科医生告知产妇或家属,医护人员凭检查申请单或入院通知单到床边来抱新生儿去相关部门,家属应全程陪同在旁。新生儿在产妇床上时,要把两侧床档拉起,防止新生儿或产妇坠床。床头柜上不能放热水瓶,以避免新生儿和产妇烫伤。夜间更要谨慎看护。开床边的地灯,提高警觉保护好新生儿和贵重物品。为了产妇和新生儿的健康,请家属、陪护者、探视人员在科内不要吸烟酗酒,违者按法规处罚。

2.1.4护士手把手教会产妇正确的喂奶姿势、新生儿的睡姿、拍背、新生儿皮肤护理等,观察新生儿变化,尤其是24小时内,一旦出现呛奶、口唇青紫、憋气、手足冰凉等情况时如何紧急处理。

2.1.5对刚分娩的产妇及新生儿尽量安排有经验的高年资护理人员不间断的巡视病房,为防止新生儿发热、脱水,出生后24小时内每4小时测体温一次。

2.1.6在病房内张贴宣传画,摆放科普读物,让产妇及家属尽可能多掌握科学的育婴知识。

2.2加强法制和规章制度的教育: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是护理安全的保证,重视安全教育,并注重落实到每班每人,确保各项规章制度的有序实施,定期组织全科人员学习母婴同室的规章制度,医疗事故管理办法,新生儿急救知识等。每周组织召开患者座谈会,倾听家属及产妇对护理诊疗工作中的意见和建议,并及时改进,以减少安全隐患的发生。

三.结果

2010年在我院出生的2638例新生儿在母婴同室中,未曾发生一例因护理安全因素而导致的意外伤害。

四.讨论

综上所述,自采取预防对策以来,由于我们加强了母婴同室病房中新生儿的护理,从法律和业务上严格规范,警钟长鸣,时时牢记安全隐患。面对护理工作中实际存在的护理安全隐患,护士长定期反馈,并提出整改措施。杜绝了新生儿在母婴同室中的安全隐患,无一例母婴同室中的新生儿意外伤害,新生儿的健康安全得到了保障,新生儿的家长对护理工作的满意度明显提高,大大的减少了医疗护理纠纷的发生,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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