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思想政治教育主体、客体及其关系的思考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11-1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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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思想政治教育主体、客体及其关系的思考

郭洪楠殷路

郭洪楠殷路

摘要:当前学术界对于思想政治教育的主体存在诸多观点,科学的定位思想政治教育的主体与客体在思想政治教育活动中的角色地位,有助于正确合理的认识思想政治教育主客体关系。对它们关系的界定关系到其他范畴的确定,关系到思想政治教育的目的,教育过程及手段。因此,在关注思想政治教育主体本身的规定及其定位逻辑,兼顾现代思想政治教育学科理论体系的整体建构,指出,思想政治教育的教育者是有“主导性”的主体,思想政治教育的受教育是有“主体性”的客体。

关键词:思想政治教育主体客体主客体关系

思想政治教育中主体、客体及其相互关系是思想政治教育研究的重要课题之一。对此,学术界存在诸多观点,其争论的实质是受教育者在思想政治教育过程中地位问题。因此科学的定位思想政治教育的主体与客体在思想政治教育活动中的角色地位,有助于正确合理的理解思想政治教育的主客体关系,有助于对其他范畴的确定,有助于对想想政治教育目的、过程、手段等方面的认识。

一、思想政治教育主客体的含义及其对立的本质

所谓主体,它的基本含义是指事物的主要部分。思想政治教育的主体,广义上指思想政治教育过程中的发动者和实施者。所谓客体,与主体相对应的存在。在哲学上指主体以外的客观事物,是主体认识和实践的对象。思想政治教育的客体,广义上指思想政治教育过程中教育主体的行为对象。包括了思想政治教育过程的全部要素,这些要素包括教育环境、教育目的、教育内容及教育手段。19世纪40、50年代,马克思和恩格斯通过不断的实践与反思构建了新的世界观,把对主体的认识提高到一个新的科学水平。他们指出:“主体是人,客体是自然。”[1]这一论断摆脱了唯心主义与形而上学的束缚。用对立统一的方法从两个方面阐释了主体:一是从主客体关系角度来理解主体的本质及其特点,是相对客体而言的主体;二是从人的主观能动性来认识主体的。因此,依照马克思的观点,从主客体关系角度和人的实践性角度来理解,我们就可以认为对思想政治教育的教育者而言,受教育者是是认识和实践的对象,教育者是主体,受教育者是客体;对思想政治教育的受教育者而言,教育者是认识和实践的对象,受教育者是主体,教育者是客体;对思想政治教育活动而言,教育者和受教育者是根据社会现实与发展和自身需要两个尺度,有意识地选择、建构教育活动,开展教育活动,以达到培养思想政治道德主体的目的。因此,思想政治教育活动是一种主体性的活动。[2]

思想政治教育主客体对立的本质是社会需要的思想行为规范和个人思想行为之间的差距。思想政治教育的价值中居于首要地位,起主导作用的价值体现其政治价值。它的主要内容重点涵盖传播政治意识、引导政治行为、造就政治人才、和谐政治关系。起着维护社会政治稳定、促进社会政治发展的作用。而人由于自身的需要(包括生理、心理、社会、实践等方面),或多或少的与社会要求发生矛盾,同时,由于个人的出身,社会经济地位,受教育程度差别也必然引起客体在思想行为上有自己的个性。这就是主体与客体对立的本质。而对于受教育在思想政治教育活动中的地位和作用问题,也是对主客体关系争论的重点。

二、思想政治教育主客体关系

思想政治教育主体与客体的关系是思想政治教育诸多要素中最基本的关系。从不同角度定位思想政治教育的主客体,这样可使得我们全面认识主客体关系,这一关系决定着思想政治教育的根本目的和性质,从而正确把握和处理实践中遇到的问题,有效的进行思想政治教育活动。

1、根据思想政治教育活动中主客体之间的关系性质分

在思想政治教育活动中,思想政治教育主体是思想政治教育的承担者、发动者和实施者。而客体是思想政治教育的接受者和受动者,它与思想政治教育的主体相对应,是思想政治教育主体的作用对象。思想政治教育主体所持有的社会要求和观点与客体自身的思想品德状况存在态度分歧。思想政治教育客体所想获取和提高自身思想品德水平的要求得不到满足,主体只是一味的想把社会的要求强加给客体,造成态度的分歧。[3]即客体对主体产生不认同的心理,造成主体与客体相背离。相反,即思想政治教育的主体和客体之间存在着协调、融洽、和谐的关系时,使得思想政治教育活动顺畅愉快的进行,提高思想政治教育的实效性。在现代社会条件下,思想政治教育的主体和客体处于平等民主的地位,如人格、接受信息的机会等。这样,就要改变教育者单向施教、一味灌输的错误认识与做法,坚持在平等的基础上加强和发展双向互动的关系,用民主的的方法进行思想政治教育。

2、根据思想政治教育活动中主导与双向互动的程度来分

思想政治教育主体与客体的关系是思想政治教育诸要素中最基本的关系,这一关系决定着思想政治教育的根本目的和性质,决定其他各要素的产生与发展。在现代思想政治教育活动中,已经打破了客体处于被动、依附、被灌输的状态,也脱离了以赫尔巴特的“三中心”(教师中心、课堂中心、书本中心)理论为基础的传统思想政治教育模式的束缚。而是形成了主体和客体之间双向的互动过程。而这一活动若要达到预期的高效性,就要使得主体的主导地位建立在客体的主观能动性充分发挥的基础之上,形成主体互动的教学相长关系。在主体发挥主导性的同时,也要引发客体发挥主导性。具有主导性的主体应全面客观的认识客体,科学运用教育介体,创新教育方法,并主动适应、改造教育环境。这样就会使得客体与主体平等互动,并对其教育目的、教育内容产生认同感。从而使思想政治教育活动的实效性得以实现。这样就形成了主客体之间民主平等、双向互动、主导与主动以及互相转化的关系。就像马克思曾经对未来的社会做过设想:“未来的共产主义社会是一个更高级的、以每一个个人的全面而自由的发展为基本原则的社会形式。”[4]

三、思想政治教育主客体关系的模式建构

教育模式是教育理论实践化和教育实践理论化的桥梁,借助这一桥梁,使教育理论成为实践的可能,也是教育实践得以上升到理论。根据上面的论述,可以使我们在基于坚持以人为本的教育原则和理念上,对受教育者主体性高度重视,以实现人的全面发展和社会和谐发展的教育价值观,来对主客体关系定位为:思想政治教育的教育者是有“主导性”的主体,思想政治教育的受教育是有“主体性”的客体。这一观点积极的凸显出受教育者在思想政治教育活动中的地位,对其能动性,主体性的性质进行了肯定。也强调了教育者在思想政治教育活动中的主导作用,对其发动者、实施者的身份进行了肯定。这样就会达到思想政治教育的终极目标是建构这样的社会:“未来理想社会是社会生产力高度发达和人的精神生活高度发展的社会,是每个人自由而全面发展的社会。”[5]

参考文献:

[1]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二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2,88.

[2]张耀灿等.现代思想政治教育学[M].人民出版社,2006.

[3]王玉平.浅析思想政治教育主客体关系的特点和分类,当代教育论坛,2009.9

[4]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3卷[M].北京:人民教育出版社,1964:649.

作者单位:大连理工大学人文与社会科学学部思想政治教育专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