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现状与对策贾艳青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16-1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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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现状与对策贾艳青

贾艳青

河北省定兴县质量技术监督局河北定兴072650

【摘要】目前我国正处建筑工程和城镇化建设快速发展时期,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体制不健全,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存在较大的难度,工程质量监督工作面临着许多挑战。因此,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显得尤为重要。本文作者结合自身工作实践与经验,对建筑工程质量监督工作进行分析,并提出针对意见,为相关工作者提供参考。

【关键词】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现状;对策

引言

建筑工程与普通的产品不同,它与投资人、使用人和占有人都有着密切的联系,产品的质量与品质与社会大众也有着密切的关系,它涉及到社会公众的安全问题和利益问题。目前,如何根据市场经济的变化以及利用哪些方式方法监督和管理建筑工程的质量,是建筑业和政府监管部门必须面对的严峻问题。只有建立起符合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的管理监督体系,才能解决目前建筑工程的问题。

1我国现阶段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概述

建国以来,国家对建筑工程质量非常重视,提出“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建设方针,相继颁发了一些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办法。改革开放以后,各个建设监管、监督部门相继成立,国务院制定各种条例、规范,来规范建筑市场的建筑质量,对工程质量实行监督。相继建立健全了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在全国形成了质量监督体系,有效地把工程质量纳入法制管理轨道,促进了工程质量的稳定提高。

1.1各级质量监督机构不断增强质量意识,创新工作方式,进一步提高了监督工作的质量和效果。重点抓业主,施工单位和监理的质量行为,促进了质量保证体系的有效运转;强化施工现场监管,强化检测能力,提高监督工作的科学性。动了质量监督工作向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发展。

1.2加大了质量通病治理力度,积极推广新技术,引进新工艺,为工程项目提供了科学依据,提高全行业施工质量。

1.3积极努力编写新条例、新规范、相关图集和强制性条文,对建筑工程从文字上强而有力的起到约束作用。对一些违反条文的单位和个人要坚决惩处。

2我国现阶段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所存在的问题

从目前情况看,各地的恶性工程质量事故屡有发生,建筑工程质量形势不容乐观。我们一定要正确认识、准确把握当前的新形势、新问题,全面推进和加强工程质量监管的各项工作。

2.1建筑工程质量监督在执法方面存在的问题

当前我国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的法律、条文等方面还有很多缺陷,相关配套规范也不完善。而且,目前我国市场经济初期中的建筑市场机制还不完善,建筑市场混乱,质量管理责任主体的行为不规范。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的执法工作大多数地区都还未开展,尤其是在农村,房屋的建筑质量监督管理更是成了监督管理的盲区。归根结底是因为法制的不健全,导致建筑质量没有有效的监督,有法难依,违法违规行为也不能得到应有的惩罚。

2.2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主体权责不明确

建筑行业的质量监督管理各级建设主管部门普遍存在权责不明确,这些部门存在很多交叉和模糊地带。我国建筑质量监督部门普遍存在着经费不足的问题,使建筑质量监督机构的正常运转受到严重影响。很多机构都重复建设,造成业内监管同时监管,重复管理的状态,同时也造成的谁都不管的情况。还有一些部门,既是质量控制部门,又进行质量监督,使得建筑质量责任无法落到实处,不利于建筑质量监督工作。

2.3质量监督管理信息方面的问题

市场行为规范不到位,很多房屋的建筑质量监督管理主体都没有建立建筑质量监督信息系统。在建筑市场过度竞争、诚信评价体系不健全的情况下,建设单位搞虚假招标,随意压低工程造价、压缩合理工期;勘察、设计、施工单位转包、违法分包、挂靠现象普遍;监理、检测等单位恶性竞争,甚至置法律法规于不顾,一味迎合委托方的不合理要求,害人害己。

2.4质量意识不到位

部分地区质量意识较差,不能树立质量第一的方针,部分企业质量责任落实不到位。片面追求经济指标和建设速度,对工程质量重视不够、投入不足。有的建设单位不履行法定质量管理的职责,施工单位质量管理存在漏洞,相关分包企业和人员责任不落实,项目监理单位形同虚设,不能发挥对工程质量的控制作用。

3现阶段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的对策

3.1重视建设建筑质量监督管理的立法、执法制度

加强建筑质量监督管理的立法建设。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为基础,建立起一整套健全的监督管理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和规范标准,不断完善建筑质量监督管理法律体系,保证房屋建筑过程科学、高效地进行。这是建筑质量监督安全、健康进行的前提。同时,积极推进各项法律法规的实施,使得各项法律法规落到实处,各建筑工程做到有法可依,保证建筑质量监督管理工作的顺利实施。

3.2规范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行为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是监督管理基本建设的各项制度执行的部门,充分发挥建设主管部门的只能,能有效地发挥国家对建设工程质量的强制性监督作用。为加强对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应制定严格的建设项目审批程序;建立建筑工程质量领导责任制,明确各级管理机构分管领导的质量责任,一旦发生质量事故,就要严查到底,绝不姑息。

3.3严格资质审查,进行建筑市场准入监督

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加强对参与基本建设全过程的各责任单位的资质审查,严格建筑市场准入制度。全面推行质量认证制度,由国家质量监督机构对建筑设计、施工、监理、建筑材料生产企业的产品质量或质量保证体系进行检验和检查。重点查处无证、越级、超范围承接建筑设计施工、监理业务行为;挂靠承包、转包、非法分包行为;加强监理的监督监管行为,使得监理单位在工程的监管工作中发挥到实质。

3.4重视建筑质量监督人才素质培养

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的运行,需要依靠掌握先进专业技术和管理技术的相关技术人才。加强人才的培养工作,做好人才储备工作,能够更好地适应建筑业不断发展的新形势,为下一步更好地开展监督工作打下坚实的人才基础。培养具备多方面的专业素质,熟练掌握有关建筑的法律、法规及建筑工程的有关标准。同时,必须重视建筑质量监督的人才培养,对其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培训,提高其建筑质量监督素质。此外,还应建立有效的引进、培养、使用人才的用人机制,便于吸引优秀人才到建筑质量监管岗位。

4结语

综上所述,我国的建筑业在不断的发展,为了适应当前经济和建筑质量监督管理的状况,工程质量的监督体系也要随之不断的变化,通过培育更多的专业技术人才,创造性的开展工作,充分发挥参建各方和社会监督机构的作用,共同努力,认真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只有这样才能促使工程质量水平跃上新台阶,我国建筑工程质量监督和管理工作也会有飞跃式的发展和进步。

参考文献:

[1]王美玲.建筑工程质量的监督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探讨[J].价值工程,2014(03):82-83

[2]李晓勇.浅谈新形势下工程质量监督站对建筑工程质量的监督方式[J].建筑知识:学术刊,2013(07):2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