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公安机关社会矛盾化解模式的构建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12-0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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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公安机关社会矛盾化解模式的构建

简思达

简思达(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北京100038)

中图分类号:D631.1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3-2738(2012)05-0151-02

摘要:我国正处于经济社会发展的关键时期,社会矛盾日益凸显,公安机关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任务艰巨繁重。公安机关必须要立足于本职,科学定位,针对当前社会矛盾的特点,坚持社会管理创新的理念,结合公安机关化解社会矛盾的实践做法,通过建立相应的机制形成社会矛盾化解的科学模式。

关键词:公安机关;社会矛盾;化解模式

一、我国现阶段社会矛盾主要特点

(一)社会矛盾持续多发。

现阶段社会矛盾突出,不稳定因素增多。从爆发的群体性事件发生的数量上来看,“全国发生的群体性事件数量从1994年的1万余起上升到2003年的5.8万余起,增加4.8倍,年均递增16.9%”。考虑到社会发展不平衡,收入差距等相关问题短期内难以完全解决,因此可以预见在未来相当长的一段时期内,社会矛盾仍将保持持续多发的态势。

(二)社会矛盾涉及领域广。

我国正处于人均GDP1000到3000美元的关键时期,以国际发展经验来看,这个时期往往是社会利益格局巨变、产业结构转型、政治体制变革的关键时期。社会矛盾不仅涉及企业改制、医疗纠纷、征地补偿等多个方面,当前更出现了一些新型的社会矛盾,比如因环境污染造成的矛盾、基层民主选举问题等。

(三)社会矛盾对抗性日益增强。

近年来我国社会矛盾表现出越来越强的对抗性、暴力性。一方面人民群众的权利意识不断增长,另一方面利益失衡、诉求受阻,群体性、突发性事件便成为社会不满情绪宣泄的渠道。以瓮安事件、石首事件为代表的大规模群体性事件无不表现出了激烈的对抗情绪以及暴力手段,不仅造成严重的人员伤亡而且对社会造成极大危害。

二、公安机关社会矛盾化解的现实实践

(一)重视信息技术在社会矛盾化解中的作用。

搭建网络平台,畅通民意渠道,进而化解社会矛盾。湖州市公安局建立“警务e广场”,其功能主要有三:第一,了解民意,明确工作方向。通过警务e广场民众的留言,湖州公安机关能够及时了解工作方向,集中力量解决民众反应最强烈的问题。第二,疏导民众情绪,树立公安形象。通过警务e广场,民众可以方便的表达自己对于公安机关在实际工作中的不满,使公安机关能够了解自身的不足,努力改正以符合群众要求。第三,提高民众参与,推动阳光警务。通过“警务e广场”可以及时将民众对公安工作的建议收集上来,提升民众参与度,进而提升民众对于公安机关的认可度,提高公安机关化解社会矛盾时的公信力。

(二)确立民意导向型警务。

1.民意指导警务,化解社会矛盾。

公安机关要化解社会矛盾,就是要消除不稳定因素,要结合民意解决民众反应强烈的矛盾问题。湖州市公安机关依托“警务广场”与“警务e广场”两个平台,畅通民意渠道,“做到第一时间倾听呼声、同一频点接收需求,为民主、科学决策提供了强大民意支撑。同时最大限度地回应群众呼声,积极依托‘警务广场’问需问计于民,并用市民投票方法确定了‘惠民十大行动’。

2.警务公开透明,接受民意监督。

要化解社会矛盾,首先要树立公安机关自身良好的形象,减少因自身问题而带来的社会不稳定因素。北京市公安局西城分局自2010年11月起试行“立案公开”新机制,所有的治安、刑事案件事主都可以通过互联网随时查询案件进展,并通过这个平台反映信息、与民警沟通想法,并对民警各项工作予以评价。立案公开将公安机关的工作放到了“显微镜”下,加大了群众的监督力度,杜绝了公安机关自身的腐败,促进了警民和谐。

(三)创新防控体制,维护社会稳定。

北京市公安局积极创新建立社区民警驻区制、巡逻“站巡制”等社会面防控机制。在北京社区民警居住在自己所管辖社区,全天候开展社区管理服务、社会矛盾化解、安全防范组织等各项社区警务活动。同时根据不同区域的特点,实行单警驻区制、标准化警组驻区制、流动警务驻区制三种驻区模式。在街面,北京市公安局本着“属地为主、自主创新”的原则,探索推出巡逻警务站勤务模式。在大型交通枢纽、主要路网结点、繁华商业区规范建设具有统一标识的“巡逻警务站”,并以此为依托将巡逻警力前置,24小时屯兵街头、固化在街头,组织实施巡逻工作,努力实现对街头治安全方位控制和对人民群众全天候服务。

三、公安机关化解社会矛盾的模式构建

(一)公安机关在社会矛盾化解工作中的定位。

1.地位:辅助力量。

公安机关时时刻刻处在社会管理的第一线,自然也是遭遇、化解社会矛盾的第一线,但这并不意味着公安机关是解决社会矛盾的主体。首先从社会矛盾的起因来看,当前我国社会矛盾涉及面极广,收入差距等因素是产生社会矛盾的土壤,而拆迁征地、官民冲突、医患纠纷等均可能是引爆社会矛盾的直接原因。无论是造成社会矛盾的深层次因素还是直接原因,这都大大地超出了公安机关的职权范围,公安机关无法从根本上解决这些问题。再从公安机关自身职责来看,公安机关是我国人民民主的专政机关,是法律执行机关,主要职责在于维护社会治安、打击违法犯罪,维护社会稳定,因此在化解社会矛盾工作中,公安机关绝不能越俎代庖。

2.公安机关在化解社会矛盾中的具体作用。

以公安机关在化解社会矛盾工作中的地位为基础,其作用主要可分为:第一,风险评估,主要是重大社会项目的社会安全风险评估,发挥公安机关在涉及公共安全方面的独特优势;第二,情报预警,主要是对于社会矛盾爆发的预警;第三,群体事件应急处理,这是对社会矛盾爆发形式的处理;第四,日常排查、化解社会矛盾,运用公安机关日常警务工作达到对于尚处于萌芽阶段社会矛盾的排查、化解;第五,舆论引导,公安机关在处理具体社会矛盾,特别是对社会有巨大影响的群体性事件中所应发挥的作用。

(二)重大项目社会风险评估机制。

对于重大项目不仅要做经济上的可行性评估,也要做社会风险上的可行性评估。公安机关对重大项目应评估该项目对于当地社会的影响,是否触及民众的根本利益,利益相关方是否认同,是否有合理、可接受的补偿方案,项目运行对社会的影响等。现实中,大量集体上访、群体性事件的直接起因都是拆迁补偿问题,政府部门在实施项目前不征求相关群众的意见,强行开工,民众对拆迁补偿不满意,甚至根本就没有补偿,进而诱发社会矛盾的爆发。

(三)情报预警机制。

1.网络情报预警。

对于网络等信息情报的监控、研判是公安机关的专长,因此要发挥公安机关在此方面的优势,设立常态化的网络舆情情报研判体系。要定期制作网络舆情报告,对于网络上关注的当地热点问题要及时收集、分析,为党委、政府了解舆情民意,处理社会矛盾做好情报指引;要时时监控以贴吧、QQ群为代表的信息策源地,发现爆发群体性事件的苗头要及时报告、及时处理。

2.日常社会矛盾排查情报。

公安机关在日常警务、治安工作中能够深入基层社区,了解潜在的社会矛盾,发现潜伏的社会不稳定因素,对于这些社会矛盾的信息要系统收集、及时整理。以芜湖公安机关为例,建立常态化的“社会矛盾化解专项工作信息网”,保证具体的各类社会矛盾信息能够及时、全面的上报,使决策者对于社会矛盾的总体情况有全面的把握,对科学决策具有重大的价值。

参考文献:

[1]《提高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能力》,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2005年版。

[2]于建嵘:《抗争性政治:中国政治社会学基本问题》,人民出版社2010年8月第1版。

[3]胡联合,胡鞍钢,王磊:《影响社会稳定的社会矛盾变化态势的实证分析》,载《社会科学战线》2006年第4期。

[4]郑杭生:《当前我国社会矛盾的新特点及其正确处理》,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研究》2006年第4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