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主义社会公平思想在中国的历时态考察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12-0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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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主义社会公平思想在中国的历时态考察

朱智金1罗月虹2

朱智金1罗月虹2(同济大学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上海200092)

中图分类号:A8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3-2738(2012)05-0038-01

摘要:社会公平观是马克思主义理论的重要组成部分。随着马克思主义的中国化进程,中国社会公平思想也不断发展和深化,经历了一个辩证统一、一脉相承的长期的历史过程;这对我们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重要的启迪和指导作用,并有利于促进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进程。

关键词:社会公平;马克思主义;马克思主义中国化

社会公平观是马克思主义理论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从社会历史角度的实际出发,在研究、批判、继承以往思想成果的基础上提出自己的无产阶级社会公平观。在他们的代表作如《哲学的贫困》、《反杜林论》、《共产党宣言》等文章中皆有体现。在共产主义社会,“代替那存在着阶级和阶级对立的资产阶级旧社会的,将是这样一个联合体,在那里,每个人的自由发展是一切人的自由发展的条件”,马克思认为社会公平不是永恒的,是随着历史的变化而变化。每一个历史时期的社会公平观都与当时的生产力和生产方式的性质直接相关,并且受生产力发展水平的限制。“平等的观念无论以资产阶级的形式出现,还是以无产阶级的形式出现,本身都是一种历史的产物。”社会公平是一个社会保持稳定的前提和基础。马克思恩格斯的公平思想是指导我们处理公平问题的基本理论依据。它经历了一个发展变化的过程。在不同的历史时期,由于对公平关注的重点不同,内容也不尽相同。

一、建国初期我国的社会公平思想

我国社会主义制度建立后,毛泽东多次提到战争年代实行的供给制,并大加赞赏。新中国成立以后在生产资料所有制上实行绝对公有,搞“人民公社化”、吃“大锅饭”,实行“一大二公”。在社会产品分配上,毛泽东明确说过“在分配问题上,我们必须兼顾国家利益、集体利益和个人利益。……这三方面的关系,必须调节处理适当,经常注意其中的矛盾。”毛泽东在不同时期强调的“军民兼顾”、“公私兼顾”等等,总体思想是尽量考虑各方面利益,争取多赢,以便于社会长期发展。这种制度设计在当时看起来是实现了“社会公平”,但是实质上“一大二公”、“平均主义”是超越了当时社会经济发展现实的,越是刻意营造“公平”,反而越是不公平。

在促进教育公平方面,由于当时的社会,文盲占社会成员的大多数;而且在受过教育的人数中还参差不齐,“占人口10%左右的地主、富农、城市资产阶级和知识分子,中国有文化的主要是这一部分人。还有百分之十左右的人是识字的,就是上层小资产阶级和富裕中农,百分之八十的人过去都是文盲”。所以在普及农村教育和扫盲的同时,毛泽东非常反对教育上的特权,在建国初期就指出:“干部子弟学校,第一步应划一待遇,不得再分等级;第二步,废除这种贵族学校,与人民子弟合一。”工农群众结为一体。

毛泽东在探索当今社会公平的过程中作出过积极的贡献,也存在着在历史发展进程中留下的缺陷。由于社会的历史条件限制,以阶级斗争为纲,过度追地求平均主义,忽视了生产力的解放与发展。

二、改革开放初期的社会公平思想

邓小平继承和发展了毛泽东关于社会主义建设的正确的思想,强调社会主义的本质是“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最终达到共同富裕”。

以邓小平为核心的中共中央领导集体果断结束了“以阶级斗争为纲”,将社会发展的重心转移到“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上来,突破“两个凡是”,“反‘右’主要‘防左’”,逐渐为中国发展指明了一条富有本土特色的社会主义道路。邓小平指出“走社会主义道路,就是要逐步实现共同富裕”“一部分地区有条件先发展起来,一部分地区发展慢点,先发展起来的地区带动后发展的地区,最终达到共同富裕”。

在经济上,反对“平均主义”式的公平。指出,“如果不管贡献大小、技术高低、能力强弱、劳动轻重,工资都是四五十块钱,表面看来似乎大家是平等的,但实际上是不符合按劳分配原则的,这怎么能够调动人们的积极性?”这些政策在改革开放初期确实起到过重大作用,我国国民经济快速发展,人民生活水平有了显著的提高。由此看来,邓小平社会公平思想是符合当时的社会历史背景和国际国内大环境的。

三、新时期的社会公平思想

江泽民认为社会公平的基点是以人为本,要实现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他强调:“保障工人阶级和广大劳动群众的经济、政治、文化权益,是党和国家一切工作的根本基点。”;江泽民在十四大报告中指出:“在分配制度上,以按劳分配为主体,其它分配方式为补充,兼顾公平与效率。”1997年党的十五大报告又提出,“坚持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制度,把按劳分配和按生产要素分配结合起来,坚持‘效率优先、兼顾公平”是根据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实际情况提出的,有利于广大人民群众充分发挥主动性和创造性,有利于克服平均主义的思想,有利于更好地贯彻“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

2001年1月30日,江泽民在全国宣传部长会议的讲话中提出,要“尊重个人合法权益与承担社会责任相统一,注重效率与维护社会公平相协调,把先进性要求与广泛性要求有机联系起来,努力在全社会形成和发扬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社会主义思想道德。”这就是说,要充分体现社会主义的优越性,就要把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和集体主义的思想,融入处理效率与公平关系问题的过程中,就要充分认识到,任何只顾公平而忽视效率和只顾效率而损害公平的思想和行为都是错误的。

党的十六大以来,以胡锦涛为总书记的新一代中共中央领导集体,对社会公平问题的理沦创新主要是:确立了社会公平的重要地位;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伟大实践中,提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须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更加注重社会建设,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推进建设和谐社会科学发展观,第一要义是发展,核心是以人为本,基本要求是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根本方法是统筹兼顾,落脚在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泛人民的根本利益上。于此可见公平发展已经明确蕴含在科学发展观中。

在党的十七大报告中郑重地强调促进社会公平正义,还提出,“初次分配和再分配都要处理好效率和公平的关系,再分配更加注重公平”新一代中央领导集体已经将公平发展的领域拓宽、层次拔高,社会公平无论是在经济领域,还是政治、文化各个领域都得到了重视,无论在物质生活层面上还是在精神生活层面上实施的力度都得到了增强。提出要依法逐步建立以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分配公平为主要内容的社会公平保障体系,使社会公平正义具体体现在人们所从事各项活动的起点、机会、过程和结果之中。为了实现经济增长,必须从实际出发,不过不能把注意力放到单纯追求经济增长上,还必须把注意力放到社会整体领域的发展上,在社会整体福利提高的同时还要照顾弱势群体的利益,使发展的成果惠及全体人民。“不能只顾效率,更要注重公平,并且公平不再处于“次重要”位置,而是更加公开化和正当化。

胡锦涛在坚持马克思主义社会公平思想的基础上,从中国当前发展的实际出发,对社会公平的概念、内容、标准、与社会主义的关系、与共产党的关系及社会公平的实现等进行了全面深刻的论述,是对马克思主义社会公平思想的丰富和发展。对丰富马克思主义社会公平思想,发展马克思主义都有重要价值。

作者简介:

1.朱智金,女,江西省吉安市,同济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马克思主义理论2011级硕士,主要研究方向: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

2.罗月虹,女,江西省吉安市,同济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马克思主义理论2010级硕士,主要研究方向:国外马克思主义理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