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整治工作中生态建设问题及发展建议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20-0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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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整治工作中生态建设问题及发展建议

王珏

常州市国土资源服务中心,江苏省常州市, 213022

摘要: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建设进入新时期,生态文明建设已被列入我国五位一体的战略布局。人们对改善生态环境的要求越来越强烈。在这样的背景下,开展土地整治工作,为保护我国土地资源、维护我国粮食战略稳定和农村全面振兴提供了相应的平台。本文分析了土地整治生态建设中存在的问题,探讨了土地整治的生态内涵,提出了土地整治的生态战略发展方向,对实现土地整治的协调发展和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的价值和意义。

关键词:土地整治工作;生态建设;问题;发展建议

1 加强土地整治工作的背景

1.1土地资源自身限制

虽然我国国土总面积已达960万平方公里,居世界第三位,但我国可利用的土地资源十分有限,特别是在耕地资源领域,尤其是在稀缺性方面。我国耕地总面积只有20亿亩,其中大部分位于东北和西北的森林、草原等地区,其生产效率低,种植难度大,不能充分发挥其作用。而且大部分耕地受洪水线控制,不能连续工作。剩下的耕地大多位于坡地等地形复杂的地区,因此在耕种上会有很多限制。在我国耕地面积十分紧张的情况下,由于长期的环境污染和对耕地的错误管理,一些耕地处于严重的污染状态。中重度污染耕地面积甚至达到300多万亩,严重制约了我国土地资源的利用和管理。在土地资源紧张的严峻形势下,加强土地整治是必然的,也是当务之急之一。

1.2 生态文明建设新要求

随着我国的发展,我国政府逐渐认识到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性。在这种情况下,对生态文明建设提出了新的要求和思路。在2007年党的十七大报告中,中国政府首次提出“生态文明建设”的概念。到2015年,国务院公布了《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确立了“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生态建设思路,这充分体现了中国政府对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视,把生态文明建设摆在国家发展的重中之重。

当前,我国的总体发展是经济发展与生态发展并重,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处,确保自然环境和生态环境不受破坏,实现经济跨越式发展,这是非常困难的,但我国政府高度重视,要求在新的发展形势下,要实现经济、社会、生态的共同发展,必须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特别是土地整治。

2土地整治工作中生态建设方面的问题

2.1土地整治生态建设思维缺失

我国现代土地整治工作起步较晚,但至今还不到20年。在土地整治方面缺乏经验。与德国、荷兰等西方发达国家相比,我国开展了近百年的土地整治工作,其相关理论和经验相对丰富。由于国家土地整治工作发展时间较短,缺乏土地整治生态建设思路,导致土地整治工作成效低下。特别是在区域与国家土地整治规划衔接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需要有关专家学者进一步研究和创新,将西方先进的生态建设理论和经验引入我国,并结合各地区的不同情况,构建一个行之有效的区域土地整治规划体系补救计划。

2.2 强化公众对土地生态整治的参与

要强化公众对土地生态整治的积极参与,有效丰富土地生态整治实践,并注重对乡村生态景观进行有效保护,实现乡土文明的良好传承。实施土地生态整治,要尽量对原生地貌进行利用,并保护乡土植被,增强生态系统的完整性,并从乡土生态景观以及乡土风情中有效汲取精华,灵活应用乡土符号,对乡村土地利用的整体格局进行科学设计,彰显乡村生态特色。要通过强化公众对土地生态整治的参与,实现对土地生态整治相关决策的有效补充,要充分拓宽乡村公众对土地生态整治的参与途径和具体方式,引导更多公众加深对土地生态整治的了解,引导公众树立良好的生态价值观,并从公众中有效汲取丰富的乡土生态知识、经验和技巧,基于当地实际情况,对土地生态整治的具体模式进行科学构建,有效促进当地生态建设实现良好发展。

2.3 土地整治工作观念要进行升级

目前,就我国的土地整治现象而言,已有的技术方法和系统理论普遍滞后于实际的土地整治工作。究其根本原因,是国家没有提升专门、完整的土地整治工作理论和技术方法。目前,我国土地整治工作所采用的理论和方法大多是基于发达国家的理念,导致了我国土地整治理论与实践的不协调问题。案例分析:在开展土地整治工作时,会造成村庄居民点用地废弃、局部景观破坏等诸多问题,进一步引发农村土地生态调节能力减弱、环境问题日益严重等问题。这些问题的出现与开展土地整治工作建设文明美丽农村的初衷不符,因此,有必要对土地整治工作的理论方法进行更新和创新,这是开展土地整治工作的前提。

3土地整治工作中生态建设事业方面的发展建议

3.1 完善规划体系, 增强生态建设的操作性

在土地整治中开展生态建设,需要完善土地整治工作规划体系,从生态建设的角度重新审视土地整治工作的目标、内容、方法和技术,把生态建设作为土地整治的重要工作方向之一开展整治工作,从技术、人员、工作方法等方面提高全民生态建设的可操作性。首先,土地整治部门要建立宏观生态网络规划,以城市、村庄、湖泊、河流和耕地为独立的相关生态系统,进行系统规划设计。要在土地整治工作中更加注重宏观生态网络,从注重技术指标的单一规划体系发展到利用宏观规划在各地进行系统科学的综合整治体系。其次,要在土地整治工作中对生态建设进行精细化管理。如湖南省国土规划管理厅根据自然环境和人文环境,将该地区土地分为长株潭城市群、洞庭湖地区、湘中南地区和湘西地区三部分。既注重生态建设的整体性,又保证了生态建设的差异性,取得了良好的整治效果。

3.2完善生态立法, 提高生态管理意识

发展土地整治中的生态建设, 就要学习先进国家在土地整治工作中的发展经验, 将生态保护作为重要的发展内容, 列入到《土地管理法》当中, 从在法律层面,要提高全民的生态建设和管理意识。一方面,土地整治部门要加强与环保部门、农业部门、工业部门在土地整治工作中的联系,扩大在生态保护立法中的主动权,并将整个土地整治工作纳入生态保护的总体目标。另一方面,土地整治管理人员要加强生态建设的宣传,自上而下开展生态建设重要性的宣传教育,积极开展土地整治管理体系内的知识培训。从绩效管理、人员管理和思想管理等方面,提高土地整治工作者的生态保护意识和生态建设意识。比如,湖南省充分利用双微平台,播放历史上洞庭湖周边优美的生态环境,全面提高了土地整治人员对洞庭湖生态作用的认识。

3.3发展生态产业, 拓宽民众参与渠道

在土地整治中开展生态建设,必须发展生态产业,吸引最广大群众参与生态建设工作,充分重视群众的力量,发挥群众的作用。首先,要把生态建设与土地利用的产业化发展结合起来。在城市,要加强对污染严重工厂的土地利用管理。在农村,要积极发展生态农业和绿色农业,建立产业生态风险评价体系,因地制宜地开展合理的产业布局。其次,要充分利用现有工农业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引进先进技术,扩大群众的支持和参与。

结束语

新形势下,要实施生态转型,建立健全生态补偿机制,从国家层面制定土地整治技术标准,形成土地整治工作评价管理体系,积极构建土地整治工作的生态监管体系,确保土地整治工作的生态建设。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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