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法视角下的中小企业法律保护问题初探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20-0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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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法视角下的中小企业法律保护问题初探

热依汉古丽 ·艾麦提

中共疏勒县委党校 新疆 喀什 844000

  【摘 要】近年来,国务院出台了《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等一系列文件,促进了民营经济的发展。然而,中小企业需要的不仅仅是政策保护和支持,更需要的是法律化。如何改善中小企业发展的法律环境,充分发挥经济法在保护企业中的作用,切实保护中小企业的合法权益,加快中小企业的发展,是当前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

  【关键词】经济法;中小企业;法律保护

  一、我国中小企业跨越式发展面临的法律环境

  (一)中小企业在我国法律中的地位

  中国是社会主义国家。在原有的经济发展模式中,法律更注重对国有企业的保护,特别是对大型国有企业的发展的关注。中小企业的发展并没有成为我国社会经济发展的重点。

  (二)我国法律对中小企业跨越式发展保护不足的具体方面

  1.不正当竞争成为中小企业跨越式发展道路上的障碍

  我国行政垄断泛滥,严重扰乱了市场竞争秩序。所谓行政垄断,是指各级政府和它授权的单位凭借其拥有的行政权力,使一些企业实现垄断和限制竞争的一种状态和行为。我国经济发展处于转型期,最严重的反垄断行为来自政府政策或政府与国有企业的勾结。进入市场后,为了适应全球经济市场,政府放松了对市场经济的调控,许多行业出现了竞争,特别是中小企业面临的竞争非常激烈。

  2.中小企业的私有财产得不到法律的有效保护

  民法是规范和调整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非法人组织之间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对保护私有财产具有重要意义。我国现行的《民法通则》只保护个人权利,使中小企业在面对公权力时缺乏战斗力。政府通过国有化中小企业的资产,限制了它们的跨越式发展。

  二、经济法下对中小企业实施保护的意义

  (一)有助于实现经济民主

  经济民主是现代经济生活的基本原则。经济民主的价值观要求国家的经济决策和经济监督必须体现民主的理念。为了平衡和协调全社会的利益,有必要在宏观经济领域进行调控,在微观经济领域进行规制,参与国有经济,调节对外经济,监督各要素市场。经济民主应体现民主的原则,民主决策、公众参与、征求公众意见、听取不同阶层意见。经济民主体现了国家的分配正义,影响着经济正义和社会进步。由于许多经济法律政策不开放、不透明,缺乏社会各阶层的参与,导致我国现行经济法律法规中,政策具有明显的“扶强凌弱、强者先得”的色彩。必须把权利放在制度的笼子里,明确政府的责任和权力,在某些领域迫使政府“退位”,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经济民主的实现有赖于国家的支持和中小企业自身的积极斗争。为了限制垄断,恢复自由竞争,恢复经济民主,资本主义国家制定了大量的经济法律法规来保护和促进中小企业的发展。”

  (二)有助于实现经济安全

  自2008年金融危机以来,经济安全的重要性再次凸显,越来越受到重视。保护中小企业中小企业对提高经济的稳定性和安全性,保障经济安全,具有重大意义。历史经验告诉我们,对一个国家的经济调查不能局限于一定时期内的经济发展,也不能只着眼于经济的数量而不看质量。我们必须关注经济的长期稳定性和安全性,研究其内部经济结构,看其是否形成了一个健康的经济体系,特别是在抵御经济危机方面。1997年亚洲金融危机中,中国台湾和韩国之间的表现差异充分证明了这一点。正是依托大批中小企业,我国台湾建立了防火网,顺利度过了经济危机。

  (三)有助于促进文化繁荣

  文化产业的大发展大繁荣离不开民族文化的传承和保护。中小企业在采集、整理、传承和弘扬民族文化方面也具有大企业不可替代的优势。文化产业并不高度依赖资金,其创造具有很强的个性化特征,所以它高度依赖的是创意、人才、智力。文化产业的知识经济、知识经济和创意经济的特点为中小企业发展提供了优质的土壤,文化产业发展的活力来自中小文化企业。虽然大工业生产为人类提供了丰富多样的文化产品,但在一些民族工业生产中,标准化的生产并不能代替手工工艺。到目前为止,许多民族工艺品仍以中小型企业为组织形式提供,如西藏的唐卡工艺、哗叽工艺、拉孜藏刀。无论人类文明的发展如何,手与心互动创造的手工艺术永远不会过时。中小企业“柔性专业化”的特点有利于边缘文化的保护和发展。

  三、中小企业跨越式发展中的经济法制度的完善

  (一)产权制度的完善

  所谓产权,是指社会赋予人们占有和使用稀缺资源的相互活动的排他性权利,用来约束经济行为,调节利益冲突。它指定谁可以使用它,可以使用的数量,以及何时以何种方式使用它。”为了维护中小企业产权的完整性,有必要在《中小企业促进法》中明确规定中小企业产权制度,确定国家对中小企业投资时中小企业应享有的权利,保护中小企业产权完整。

  (二)金融法律制度的完善

  由于企业规模不大,中小企业只能向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借款。金融法律制度的完善,在于要求银行设立专门为中小企业服务的部门,或由政府设立专门的中小企业银行,作为与农业银行职能类似的政策性银行,规定其权利和义务。依法管理和扶持中小企业发展,消除银行对中小企业的歧视。

  (三)担保法律制度的完善

  由于中小企业融资困难,大多数中小企业不得不在非正规金融市场寻找融资渠道。这样变使得民间借贷市场极为活跃,但是这种非信用的高风险担保难以发展成为真正的市场化融资行为。住房所有权和宅基地抵押使用权错位已成为中小企业融资难、金融机构难变现、担保机构难保证的死结。目前,我国监督管理、会计制度、风险处置、市场退出等法律规范均为空白。我国《经济法》应重视对经济市场资本担保的监督,使中小企业在跨越式发展的同时,能够更及时、更有效地解决自身的融资问题。

  (四)竞争法律制度完善

  隨着我国经济市场的发展,《反垄断法》的现实意义是解决经济垄断和行政垄断两个问题。原先的反垄断法只调整经济关系,而现行反垄断法不仅要在一定范围内调整经济关系,而且在一定范围内也要调整行政关系。因此,制定一部专门的反行政垄断法,可以更好地完善我国的竞争法律体系,以尽快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中小企业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不容忽视。国家必须尽快完善有关法律法规,引导中小企业跨越式发展。

  四、从经济法为参考,保护我国中小型企业

  (一)不断完善市场竞争法律制度

  面对中小企业发展中存在的诸多问题,以法律的形式保护中小企业发展迫在眉睫。目前,我国虽然有一些法律保护中小企业的发展,如《反不正当竞争法》等,但这些法律的存在为中小企业的生存创造了一个自由竞争的环境。但这些法律的存在并没有改变中小企业的弱势地位。因此,要更好地支持中小企业的发展,就必须不断完善市场竞争的法律制度。第一,杜绝大型企业滥用职权现象。由于大企业在竞争中具有绝对优势,它们可以肆意改变交易价格,严重损害中小企业的利益。第二,杜绝行政垄断。由于大企业对于经济的促进作用,一些部门会优先考虑促进大企业的发展,限制了中小企业的发展空间,阻碍了中小企业的健康发展。三是允许中小企业加入。第三,为了更好地促进中小企业的发展,我们可以适当允许中小企业之间的联盟,提高中小企业抵御风险的能力,更好地抵制大企业的垄断。

  (二)完善金融法律制度

  目前,虽然政府支持中小企业发展,但一些金融机构对中小企业并不开放。中小企业发展需要不断注入资金,扩大中小企业规模,由此中小企业选择向金融机构贷款。面对大、小企业时,金融机构会优先向大企业放贷,使中小企业融资难度加大。因此,应逐步完善金融法制,降低中小企业融资难度,协助中小企业发展。

  (三)完善税收法律制度

  中国公民有依法纳税的义务,中小企业应当按照自己的经济利益依法纳税。为了更好地支持中小企业的发展,政府可以通过以下三个措施提供帮助。第一,税收优惠。根据中小企业所涉及的不同行业,给予一定的税收优惠,减轻中小企业的经济负担。第二,减免税收。对于新成立的公司或出口公司,应当减免税收,以促进中小企业的发展。第三,提高税收门槛。比如提高中小型企业营业税、所得税的税收起征点,减轻中小型企业的纳税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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